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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关于纠正预防处理单的发出对象???

我公司品管人员发现生产部某位机器操作者生产出来的产品出现较严重的不合格情况就给其开出一价纠正预防措施处理单。这样做合适吗???请各位大师指教。谢~~
(本人的理解是如果生产部门非常规出现不合格品的时候可以对生产部发出纠正预防措施处理单,但对操作员根本没有必要,最多是出一份不合格品报告给操作员以收起其注意,因为纠正预防处理单并不是针对一批产品而应是针对一个环节的,不知这样理解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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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icheng8921200 (威望: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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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认为,纠正预防处理单,发给谁取决于贵公司相关程序中的规定。处理单应该发给纠正预防工作的归口负责单位或功能,技术部负责给技术、生产负责给生产。但无论给谁,质量部都需要有专人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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