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奖在国外
据了解,目前国际上已有50个国家实行国家质量奖制度,如日本“戴明奖”、 欧洲质量奖、瑞典质量奖、加拿大杰出奖、新加坡质量奖、英国质量奖、拉吉夫甘地国家质量奖、新西兰国家质量奖等。通过这些国家质量奖的评选活动,企业普遍开展“自评”从而促进一个国家产品质量的普遍提高。 如果说,1988年的美国质量奖标准参考了1950年日本戴明质量奖标准,以后世界上50个国家和地区质量奖则不同程度地参考了美国国家质量奖的标准,并结合本国企业质量管理现状和发展趋势,整合成为自已的标准。 戴明品质管理 1951年,日本率先打出产品品质的旗帜,并由此成立其国家品质最高奖——戴明奖(W.Edward Deming)。 虽然品质管理是由美国人戴明首先提出的,但最早却是日本企业所采用,而戴明本人也是最早在日本被推崇。而美国到了30年以后,即20世纪80年代中期,才设立马尔科姆·波多里奇国家质量奖(Malcolm Baldrige National Quality Award)。欧洲虽然直至90年代才引入品质奖的概念,它却是国际质量标准认证机构ISO创始者,ISO9000引发的系列国际质量认证为国际间品质评比提供了参照。 戴明品质管理的内容涉及公司设备、产品、人员、组织等内容。后来,更多的国家在他的启发下,将顾客满意、员工满意、服务、企业形象等都纳入品质范畴。无疑,营销理念是体现产品品质的重要一环。 戴明还提出“持续改善”的理念,强调从小处入手,以获得更大改善,包括福特、通用、宝洁在内的公司都接受了这个观念。戴明的“十四点原则”更成为很多企业奉行的圭臬,包括建立一致的目标、持续而永久改善产品及服务、打破部门间障碍等。 美国国家质量奖 美国国会1987年通过了《1987年马尔科姆·波多里奇国家质量提高法》(又名《100-107公共法》)。同年美国设立国家质量奖,全称为“马尔卡姆·波多里奇国家质量奖”,并于1988年正式开始评奖。经过1997年的修订,美国国家质量奖已成为组织建立质量过程的工具,评价自己工作业绩的重要来源。1999年起教育和保健部门也进入了国家质量奖的评选范围。美国国家质量奖评奖比较严格,规定每年得奖数不超过6名(制造业2名,服务业2名,小企业2名),但到1999年的12年间一共只有37家企业获此殊荣。获奖企业除全面质量管理非常优秀外,必须是在经营业绩的某一方面有突出成就。因此可以认为,美国国家质量奖是促进企业从提高全面质量管理入手,全面提高企业效益的有效奖励制度。 根据20世纪90年代初的资料,每年获奖的企业平均只有3家,申报的约有100家,而企业进行“自我评价”的多达到20万家。最近几年,以电子版的形式通过因特网进行的传播,更是无法精确地进行统计。企业通过“自评”不但可以找到自己的优势,更重要的是能找到自己的弱项,从而可以找到改进的方向。正因为这个原因,会有这么多企业自觉地参加“自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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