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的申请日、公开日、颁证日和授权日的含义
发明专利的申请日、公开日、颁证日和授权日的含义
申请日:申请人邮寄的申请文件,凡符合受理条件的,以邮件寄出日为申请日。寄出邮件的邮戳日期不清楚的,以邮件寄到专利局的邮戳日为申请日。邮件的邮戳都不清楚的,以专利局收到日为申请日。 公开日:发明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合格后,自申请日(要求优先权的,自优先权日)起满15个月进行公布准备,并于18个月期满时公布。发明专利申请人要求提前公布其专利申请的,自初步审查合格之日起进行公布准备,并于三个月期满时公布。 颁证日和授权日:申请人在规定期限之内办理登记手续的,专利局应当颁发专利证书(含授予专利权决定),并予以登记和公告,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知识产权"的概念及定义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它指的是通过智力创造性劳动所获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这种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也称为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 知识产权包括: 1.版权与邻接权 2.商标权 3.地理标志权 4.工业品外观设计权知识产权 5.专利权 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拓扑图)权 7.未披露过的信息专有权(实际指"商业秘密"的保护,也包括对know-how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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