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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企业研发投入资助计划





东莞市企业研发投入资助计划



发布时间: 2008-12-15 8:59:57 浏览次数: 348



四、资助标准 1、培育型企业:年销售收入低于1000万元的企业,市财政按其上年度的研发经费实际投入(不含各级财政资助)50%的比例给予无偿资助。 2、小型企业:年销售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且不高于3000万元,年应缴各项税金不少于50万元(含免退税部分)的企业,市财政按其上年度研发经费实际投入(不含各级财政资助)40%的比例给予无偿资助。 3、中型企业:年销售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且不高于3亿元,年应缴各项税金不少于150万元(含免退税部分)的企业,市财政按其上年度研发经费实际投入(不含各级财政资助)30%的比例给予无偿资助。 4、大型企业:年销售收入不低于3亿元,年应缴各项税金不少于1500万元(含免退税部分),市财政按其上年度研发经费实际投入(不含各级财政资助)20%的比例给予无偿资助。 5、注意事项:已获科技贷款贴息资助的企业,其研发投入资助额应扣除其当年用于研发投入的贷款相应的贴息金额;同一企业在同一年度内获得的研发投入资助与科技贷款贴息、配套国家/省科技项目资助的总和不超过其上年度自身研发投入的总额(不含上年获得的各级财政资助额),且最高不超过600万元,市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受理时间:每年3~4月 六、申报材料 (1)《东莞市科技计划企业研发投入资助申请书》; (2)企业上年度研发经费实际支出的清单; (3)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高新技术企业或民营科技企业等认定证书复印件; (5)企业上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 (6)属产学研合作项目须提交产学研合作协议书或合作合同; (7)其他有关材料(如专利证书、专利有效性证明、专利转让或许可合同、项目的检测报告、查新报告、环评报告等)。 七、审批流程 受理→专家评审→现场考察→财务审计→拟定资助名单,市财政局复核→社会公示→下达经费 寮步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2310198 传真:82310199 Email:liaobustc@163.com 联系人:刘先生 地址:寮步鸿图广场D座9号(寮步商会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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