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怼 - 《一个老板对质量经理的发飙》

刚看到《一个老板对质量经理的发飙》,感慨良多。
 
企业(民企)质量不好,老板不说反躬自省,还对质量经理发飙,真是糊涂啊!
 
“三权分立”,即为(人大)立法、(法院)司法、(公安)执法三大机构共同存在,地位平等且互相制衡。这是目前公认的较为合理的管理模式。国家主席(最高管理者)总管全局,对国家的兴衰(质量好坏)负责。

“三权分立”,即为(国会)立法、(法院)司法、(总统)行政(执法)三大机构共同存在,地位平等且互相制衡。这是美国的管理模式。总统(最高管理者)总管全局,对国家的兴衰(质量好坏)负责。

“治大国若烹小鲜”,治理国家如此,治理企业也是如此。

在企业中,技术立法、品管司法、人事执法,总经理(最高管理者)总管全局,对企业的兴衰(质量好坏)负责。

那么,问题出在哪呢?

问题就出在了“质量”这个名词上了。

《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GB/T 19000-2016)中的定义为:
质量(quality):客体的一组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
客体(object):可感知或可想象的任何事物。

这“质量”的“客体”就复杂了:产品是客体、成本是客体、交期是客体、环境是客体、绩效是客体等等┈,总之,企业的所有活动和事务都是客体。那么,要使这些客体满足要求,就只有通过系统的“管理”来完成了。所以,质量是管理出来的。

即使是狭义的“产品质量”,它的形成也是(主要)由“顾客导向过程(COP)”决定的。(管理过程(MP)、支持性过程(SP)也会对产品质量形成产生影响。)

“顾客导向过程(COP)”又是由 顾客沟通 → 产品要求确定/评审 → 设计开发/工艺 → 生产/外包 → 仓储/防护 → 交付/物流 → 安装/服务 等这一系列过程组成的。而“产品和服务放行(检验/质量)”过程还没在“顾客导向过程(COP)”之中,它是“支持性过程(SP)”中的一个子过程,它怎么能够确定产品质量呢?就算把“质量管理体系工程师”也加入到“品管部”,它也是没有能力承担“产品质量好坏”这个责任的。

公司运营不好,财务帐上没有钱,财务部管钱,能让“财务老大”去挣钱吗? 财务部管钱,能让“财务老大”去想办法提高利润吗?

不能因为这个部门名称中有“质量”二字就让它承担“质量责任”。要对该部门“正名”、“确职”、“确权”。责、权、利要相统一,并有可行性。

能够承担质量好坏责任的必然是处于三大过程(COP、MP、SP)之上的高层管理者,如果再扩展到“客体质量”范围,“质量”责任人必定是最高管理者------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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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黄牛
老黄牛

质量管理、企业管理、生产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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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8-04-13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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