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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R 判定准则 10%-30% 如何理解?

标准里写:
10-30%之间时,基于对应用的重要性,测量装置的成本,维修的成本等方面的考虑,可能是可接受的。

在网上看到有些这样写:
•如果GR&R大于所测零件公差的10%而小于20%,那么此系统是可以接受的。
•如果GR&R大于所测零件公差的20%而小于30%,则接受的依据是数据测量系统的重要程度和改善所花费的商业成本。

20%就可以接受吗? 另外,怎么理解肯能是被接受的? 请哪位大侠给出案列分享一下哈。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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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085136897 (威望:28) (广东 广州) 电子制造 品质经理 - 分析问题

赞同来自: jacd 汉中人 牛奶少女

在10%和30%之间时,要确认重复性和再现性哪个大,如果再现性大于重复性,说明作业员作业方法有差异,需要调查作业员差异的原因并教育训练,并重作GRR分析,如果结果是再现性小于重复性,就依楼主说的,测试精度不满足,但基本修理成本,保养成本等可接受此测量仪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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