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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关于抽样方案

前几天,上海SGS到我们公司审核HACCP(注意我们是生产塑料食品餐具的)体系。
在查检验记录时,问:如果在发货前(注意我们的包装方式是按组方式的人工包装),通过抽箱检验发现不合格数,大于或等于批不符合判定数时,我们怎么办?
我们目前的规定是:当发现以上情况时,发现不合格的组所有的生产产品必须重新返工;其余组产品按同样的抽样方案进行重检,合格判定标准还执行同一要求。
当时,SGS审核员认为有违GB2828精神,应该对所有该出货批加严重检。
我的说明是:由于我们的包装是以组为单位的人工作业,我们不能因为某组的质量问题,责罚其余组别,对其他组不公平,返工工作量也很大,操作不现实。再说,客户也没有明确要求我们怎样抽样,而且通过近一年的实施,没有发现因为抽烟方案的问题,造成的顾客投诉。
其不言,也便默认。欢迎大家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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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beccappan (威望:2) (上海 浦东新区) 电子制造 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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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2828规定的正常检验转加严检验是连续5批不合格,又不是1批不合格就加严。另外批的定义要清楚,我觉得你们公司的做法比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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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人

gzn729
gzn729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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