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样的品管部吗?
品管部门组织架构通常应该是包括:IQC、IPQC(PQC)、FQC、OQC、QA、QE。但是不知道是否有企业将本应属于生产部门的工作放在品管部门的呢?比如说:洗水(洗货)、挑杂物、刮毛刺。
请大家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或是说说贵企业的做法。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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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D (威望:1741) (广东 广州) 互联网 员工 - 记住该记住的,忘记改忘记的。改变能改变的,接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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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内容由小编综合网友回帖整理,仅供参考。
一、小编解答从提问来看,您关心的是品管部门是否会被安排承担本应属于生产部门的作业(如洗水、挑杂物、刮毛刺)。根据现有信息,这种情况在部分企业确实存在,但并非普遍或标准做法。是否如此安排,主要取决于企业的管理规划、老板的决策以及品管部门自身的定位与效益。如果企业认为合理且能创造利润,就可能将部分生产性工作划给品管;但从专业分工和职责清晰的角度看,多数观点并不认同这种做法,认为品管应专注于质量保证,避免“运动员”与“裁判”角色混淆。
二、问题要点
核心问题是:企业是否会将生产部门的工作(如洗水、挑杂物、刮毛刺)划归品管部门,以及这种做法是否合理。网友观点分歧明显,既有“看老板/公司规划”的务实态度,也有“职责不分、不专业”的反对意见。
三、网友观点汇总
综合15条网友回答,主要观点可归纳为以下几类:
1. 务实派:视企业规划与老板意见而定
部分网友认为,公司如何划分职责没有绝对标准,只要合理实用、有利于创造利润,谁做都无所谓。也有网友指出,最终决定权在老板,老板认为可以就可以,甚至出现“老总去检查产品,结果要品管帮忙返工”的情况。这类观点强调现实中的灵活性,而非理论上的部门边界。
2. 反对派:职责不分,品管不应“兼职”生产
不少网友明确表示“不可以”“怎麼可以這樣呢”,认为品管部应保持专业性,如果去做生产工作,会影响本职质量管理工作。还有人用“运动员是品管,裁判也是品管”来比喻这种职责混淆没有意义,并举例公司曾想把出货包装划给品管部,结果被顶了回去。更有网友直言“品质部不是菲佣”,表达强烈反对。
3. 反思派:先看品管自身效益,再谈工作分配
有网友提出,如果品管部本身工作不饱和、效益不佳,被安排做刮毛刺等事也属正常;反过来,如果产品有毛刺,应追溯是来料问题还是半成品问题,通过提高允收水准或开处置会议来改善,而不是简单让品管去刮。这一观点将问题引向质量管理体系的改进,而非单纯职责划分。
4. 补充案例:品管架构可以灵活调整
有网友分享,以前所在公司品管部没有IPQC,但FQC全检,说明组织架构并非千篇一律。也有网友提到,公司搞体系的要做控制计划、向客户提交PPAP文件包,车间负责工装设计等,说明职责划分因企业而异。
共识与分歧
· 共识:多数网友承认现实中确实存在品管承担生产性工作的情况,且老板/公司规划起决定性作用。
· 分歧:对于这种做法的合理性,意见明显对立。务实派认为只要有效即可,反对派则坚持专业分工、职责清晰,否则质量管理失去意义。
总体来看,网友们的讨论反映出:品管部门是否承担生产工作,本质上是一个企业管理决策问题,而非单纯的质量管理理论问题。若企业选择如此安排,需权衡其对质量本职工作的影响;若希望品管发挥应有作用,则应尽量避免职责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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