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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控制关键尺寸,控制计划中尺寸是否可以在客户的要求上做适当的提高

本帖最后由 cgz1203982225 于 2012-12-4 17:24 编辑

为了在加工中更好地控制关键尺寸,我公司在做控制计划时把气缸体上缸孔成品尺寸由客户要求的123(0.063,0)提高到123(0.054,0.01),其中作业指导书、检验指导书与控制计划相统一都是123(0.054,0.01),但工程规范、成品检验与客户要求相统一都是123(0.063,0),本次三方审核时被判定为不合格项,请问我公司这样的做法与体系是不是不相符?是否控制计划中要求一定要与客户要求相统一,对于关键尺寸可否做适当的控制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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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ciyou (威望:17) (江苏 苏州) 主管 - 质量体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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昏迷,首先得鄙视你的公差标注方法,怎么两个公差的标识方法都不一样(一个下公差在前面,一个下公差在后面),应该是(0.054,-0.1)吧,搞得看不懂。姑且不谈你的公差标准方法,无论怎么理解(把你们的公差理解为(0.1,0.054)或(0.054,-0.1)),按你们内控公差合格的产品都有部分在顾客的外控公差的范围外,如果你们后续的成品不是100%按顾客要求的公差进行检验,你们就有可能把不合格品流到顾客那,审核员没有给你们一个严重不符合已经算很客气了。开你们不符合压根就不是因为你们没有和顾客保持一致,如果顾客的公差是(0.063,0),你把内控公差确定为(0.054,0),你们即使把工程规范、成品检验也改成内控要求也不会被开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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