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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的审批权限问题

本帖最后由 梦的衣裳2010 于 2011-10-20 14:15 编辑

我们公司的质量手册是由管代编制和审核,总经理批准。程序文件是由过程所属部门主管编制,管代审核,总经理批准。
后来公司架构变动,在总经理下面设了一个常务副总,负责各部门运作的管理。既然组织架构变化了,个人感觉质量手册的审核权限改成管代编制,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比较合适。但是对于程序文件的审批是否也要加入副总在内呢?打算将程序文件的批准人由总经理改为副总,但不知这样变动是否不符合TS16949的规定?程序文件是否一定要由公司的最高管理者批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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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立好zhanglh (威望:0) (浙江 温州) 电气或能源 总监 - 质量管理,矢志不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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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手册应该是由管理者代表组成 一个编写小组,管代任组长,故编写应是编写小组负责去编写,管代是编写小组的一员,既要编写,又要总的审核,总裁负责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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