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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一个关于抽样检验的问题

各位大侠,我们公司正在准备外审,现在我总觉得关于“来料检验”这一块我们比较混论,由于我们公司是个设计公司,本身没有生产,所以采购的一些器件(包括定制的外壳和电子标准件)的量都比较小,而且对于这些器件的适用性和质量都在小批量的试产中加以观察,那么针对这些采购器件的来料检验,我们规定了它的抽样方案就是(5,0,1)即每批来料只抽5件,0收,1退。基本上我们的来料不管有没有问题都要用,就算检验不合格,也会特采使用。现在问题就是,我们是否能规定抽样方案,不管来料数量的多少都使用一个抽样方案,这样的话,外审会不会被开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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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shu (威望:0) (北京 朝阳区) 电信通讯 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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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们公司是做方案设计的,进的样品数量少,而且仅是开发用的。这样的话,我们在选择抽样方案的时候,是按孤立批算呢,还是按连续批算?我们是制定了相应的AQL,但是这是给我们的客户的,让客户按照这个值进行来料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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