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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D (威望:1741) (广东 广州) 互联网 员工 - 记住该记住的,忘记改忘记的。改变能改变的,接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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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内容由小编综合网友回帖整理,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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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编解答审核时发现供应商员工“收菜”(指在工作时间玩社交游戏),是否开具不符合项以及如何判定,需结合具体情况。根据网友讨论的主流意见,不建议直接开不符合项,除非有证据表明该行为已对产品质量、过程效率或管理体系的有效性产生了实际影响。若确需开具,且该员工为直接参与生产的人员,可参考 VDA 6.1 第6.1.3条(员工是否适合于完成所交付的任务,并保持其素质);若员工不直接参与生产,则更倾向于通过口头提醒或向供应商管理层反馈,而非正式开不符合项。
二、问题要点
核心在于:员工“收菜”属于个人行为,与质量管理体系的符合性无必然关联;是否开不符合项应基于该行为是否对过程或结果造成实质影响,而非单纯的行为本身。
三、网友观点汇总
综合15条网友回答,观点可归纳如下:
· 主流共识:不建议开不符合项。多数网友认为“收菜”与体系无关,难以找到对应的不符合项条款;除非有证据证明该行为影响了流程的有效性或效率,否则不应上纲上线。有人建议“告诉他们领导就行了”,或按公司内部文件要求处理。
· 分歧点:若开,判哪一条。少数网友提出,如果员工是直接参与生产的人员,可判 VDA 6.1 第6.1.3条(员工素质与任务匹配);但若员工不直接参与生产,则不建议开。也有网友反问“与体系无关,你找到哪个不符合项”,强调缺乏依据。
· 调侃与反思。部分网友以幽默方式回应,如“人家收菜也被你审核到了”“你要不要审核别人上厕所不关门”,暗示审核应聚焦于体系要求而非员工私人行为。另有网友指出“说不定公司允许收菜”,提醒审核员需先确认公司制度是否禁止此类行为。
总体来看,网友普遍认为此类问题应谨慎处理,优先通过非正式渠道沟通,避免因小失大;只有在行为确实影响体系运行时才考虑开具不符合项,并需明确对应条款。
· 审查时发现供应商不按控制计划执行,一般怎么处理?
· 主机厂的供应商员工会跳到主机厂么
· 各位,问下,供应商四分法(战略供应商、瓶颈供应商、一般供应商、杠杆供应商)及供应商管理划分(例如按照材料划分A、B、C类)这怎么怎么联系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