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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通用的质量体系文件就一定得写成程序文件吗?

我是做体系的,主张程序文件除了标准规定的六个外越少越好,可本公司质量部的主管说凡事有几个部门通用的文件就一定得写成程序文件.例如:质量部跟8.3有关的写了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外,还写了一个特采管理程序.跟8.2.4有关的写了三个程序文件分别是来料检验程序\制程检验程序\成品检验程序. 如果依照他的这种思路去做的话,那么公司的二级文件肯定会多过三级文件了.我认为这三个可以合在一起统称检验控制程序其他都写成三级文件.你们认为呢?
这种例子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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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qg (威望:0) (广东 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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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还好我跟这个质量部的主管不是同一个部门的,这个也我是庆幸的事情.我做过的几家公司只有这个质量负责人的水平太一般了.跟我以前接触的那些质量部负责人根本就没法比.: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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