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还没有绑定微信,更多功能请点击绑定

高速超速10%以内不会被处罚是误区。限速减十八,安全早到家。



朋友春节前驾车回唐山老家过节,在京沈高速天津段有个违章:限速120公里的高速公路实际车速为129公里,超速7.5%也受到了处罚(200,3分)。



朋友问我怎么办。我说,去天津申诉,往返动车和交通也快200了,而且十有八九没戏。现在异地接受处罚很方便,最好是在北京处理。幸亏你的老家在唐山,要是在四川,您春节回趟老家,至少得罚2000,车本也得废了。



仔细想来,这里存在两方面的误差,一是超速检测的误差,二是车速表的误差。再加上驾驶者车速控制水平有高有低(这也和变速器类型有关)。为了不受处罚,更为了行车安全,车速应控制在比限速值低的水平上。



本案中,如果驾驶者将车速控制在102公里/小时。即使有各种误差和驾驶技术的高低,估计也不会违章。而且102比起120,回唐山老家会晚到10分钟,但驾驶者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反应时间会更加充裕,安全性大增。天津是相声大师马三立的故乡。我在天津有许多同事和好友,他们说话都很“根儿”。我给大家一个偏方:“限速减十八,安全早到家”。



另外,驾驶者也应注意,在高速上开车车速过低同样相当危险。



北京一位基层交通执法站的领导介绍,外地曾有民警在限速50km/h的道路上对测速结果为51km/h的车辆也判定为超速。我觉得这就不合理了,因为确实有误判的可能(假定误差为±2km/h)。



关于执法人性化的问题,已经超出了我们的专业范围。有人建议市区可适当放宽,高速还是要严格执行最高限速。



而要不要在执法文书上标明测量误差和给出有效期内的检定报告,让被处罚者心服口服,需要改动信息系统。

3 个评论

游客无法查看评论和回复, 请先登录注册

推荐文章

文章状态

  • 发布时间: 2013-03-11 15:11
  • 浏览: 1663
  • 评论: 3
  • 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