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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管理流水二

准备与生产中心签订工作协议,但其中有一条,一直无法磨合:
2.3、因生产、运输不当造成被顾客质量投诉、罚款、索赔等,每次对生产中心罚款200元。
但,生产中心提出异议,要求修改为:“因生产(由生产中心签字例外放行相同原因造成)、运输不当造成被顾客质量投诉、罚款、索赔等,每次对生产中心罚款200元。
我方意见是基于考虑抽样偶然性和风险,生产中心对那些个别的显性不良(比如材料漏项、漏装、混装、错标),也由品管来承担,我觉得有点说不过去吧,所以一直僵着。。
各位大侠前辈,如果是你,将会运用怎样的智慧去说服生产中心,或应做怎样的让步才能达成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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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2-10-06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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