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想:补偿亦或惩罚?
随想:补偿亦或惩罚?
发点感慨:
和开发商打官司的事以和解收场;这几天要去律师事务所拿“诉讼费退费通知单”。在这中间,感触最深的是律师说的一句话:
中西方法律的差别是:中国法律是补偿性的,而西方法律史惩罚性的。
对于最近的一些环保,跨桥事件来说;或许这句话是最好的写照。
在中国,被抓到出了问题;罚点小钱补偿下政府,公民,环境的损失,就这样了事。公司破点小财,政府上面子过得去,公民呢则拿到补偿;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和谐。事后,该干嘛还是干嘛!破点小财,又没有伤筋动骨;要改正太麻烦,耗资巨大;下次又不一定被抓,该干嘛还是干嘛呗。等下次抓到再说。。。
而在西方呢?或许要面临着巨额罚款,甚至倒闭的风险。因为出问题,违背法律“契约”就会失去信用以及在社会立足的资质。违法成本高啊,兢兢业业,莫不把合法合规放第一位。。。
对于咱们大多数企业来说,你所了解的合法合规如何呢?您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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