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赵普事件想到的
这段时间有一个关于央视晚间新闻的主持人赵普的风闻,据说他被革职了,因为破坏了组织纪律,泄露了老酸奶和明胶的黑幕所以被停职,我昨天上看到一条最新消息,说他正在录制一期端午节的节目将重返银屏,至于说能否回到原岗位则视情况而定。我昨晚利用等待西班牙对意大利比赛的时间,在网上搜索了一下关于赵普的资料,我才发现原来因为他的这个举动曾经引起了很多争论,以力挺普哥的为主,更有网友号召签名保普哥的活动。以我的观点,这恰恰是说明了,道德和纪律,良心和组织需要之间的冲突的一个非常好的案例。网友之所以如此强烈的支持赵普,是因为认为他是个有良心,敢于说出真话的人,这在喉舌部门已经是属于凤毛麟角了,所以要保护。但从组织的观点,违反组织纪律的组织内部人,不加以严惩就是姑息养奸,这样的人就是害群之马不得不除。组织需要是怎样的人?就像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即便他奉命屠杀的可能是自己的父母兄弟,是妇女儿童,也要严格地执行命令,因为在这一刻他是在执行命令所以他不会受到良心的谴责,不会去理睬社会的道德,不会去考虑世俗的人情。在这一刻,他不过是组织的一颗永不生锈的螺丝钉,是一个零件,一把锋利的刀片,仅此而已。古人还要在忠孝两者之间摇摆,但现在不用了,尽忠是唯一的需要。 做不到这一点,你就不是一个合格的军人。这就是组织需要的人,脑海中随时有铁的纪律约束的人。以这个标准来评价,赵普显然是不合格的,特别是他工作在一个喉舌这样的岗位,则对组织产生了威胁。在我们很多质量人还在探讨企业的社会责任的时候,大家都忘记了一点,我们关注的社会责任从理论上是不能高于国家安全的。就像涉及到食品安全这样敏感的,有可能造成全社会影响的事件,有可能让品牌企业一夜间倒闭关门的事件,是不能简单地从社会的角度,从道德的角度,从良心的角度去判断的。能不能曝光,能不能谈,是不是违反了法律法规,影响的层面有多深多大,这是国家的行为,是由国家的相关部门的判定为依据的,这才是真正的底线。也许这个底线比道德的底线要低,但它仍然是底线,有可能法律法规还没涉及到这一块,但无底线就是底线。我们常常去谴责现在的企业家不道德,缺乏诚信,如果他不降低自己的底线,他所经营的企业很可能就面临倒闭的情况下,在没有底线的企业更能获得高利润的情况下,去做这样的决策并不是太困难的,不是说谁都有能力做良心哥的。如果不是赵普的那颗脆弱的灵心出卖了他,让他泄露了一个黑幕,那么我们还能安心喝一碗老酸奶,吃几口魔芋丝。当这种安定是被需要的情况下,那么掩盖这种不道德的行为,就是组织需要的采取行动,这就是纪律。做不道德的事而得到保护,听从良心的声音,被道德社会的力量所左右,采取的非组织的行动的人被打击。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家何去何从又能有多少选择哪?我曾经多次说过,质量管理的基础是诚信的管理,是企业和个人为了达成诚信所付出的成本和失信所造成的损失的风险的比率的管理,但当一个诚信不知价格几何,失信却能获益良多的地方,你去强调诚信的管理是无人理睬的,如在一个言行不一,八面玲珑的人大行其道,老实本分的人处处碰壁的社会,你让人恪守本分就是苛求,甚至你自己都做不到,质量人自己还在做假记录,你让员工给你做真记录,能做得到吗?不是建立在诚信的基础上的质量管理实际上是名存实亡,能退回到产品检验的年代就已经算是有交代了。即便是检验,你看到检验结果是“合格”,你仍然会有疑问,到底检了没检?这时,你其实是对做人的诚信的质疑,如果人都不可信了,那么还有什么可信?还有什么控制可言?而社会责任管理,不但是要基于诚信,还要基于社会本身的制约力量和国家的强制力量,要有一个基础(诚信,爆料是真实的),有明,暗两条约束线,(道德和法律)。我实在不清楚,我们什么时候能有这样的基础,有这样的基线。 还是先从褒扬和保护有良心的人这一步做起吧,有了良心才会有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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