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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刚才看了几篇帖子,讨论纠正、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区别,想起了前不久的公司内审,经理提醒我:要求责任部门提交“纠正预防措施报告”,不仅是“纠正措施报告”。其实我并不太赞同这样笼统的说法,因为它俩的前提不一样。

纠正措施针对已经发生的不合格,目的是消除它的根本原因,防止它重复发生。 预防措施针对还没发生、但可能发生的不合格,目的是把潜在不合格扼杀在摇篮之中。
以上两条在ISO9001:2008的条款8.5.2和8.5.3已经讲的很明白了。 对于一个不合格,实施了纠正措施、验证有效以后,可以看看类似产品、类似过程有没有可能出同样的问题?如果有,就把纠正措施里的经验应用起来,防止类似不合格在其他地方出现,这就算是预防措施了。 所以,如果只针对已经出现的不合格实施的纠正措施,那这只能总结出“纠正措施报告”;如果把解决目前问题的经验,推广到其他类似的产品和过程,防止它们也出同样的问题,那这些才能总结出“纠正&预防措施报告”。
貌似有点钻牛角尖了。。。。哈哈
一点粗浅的看法,希望能听听大家的见解。

17 个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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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cco
roc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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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3-06-01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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