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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疑惑

1)、ISO9001:1994条文4.9.f"以最清楚实用的方式(如文字标标准、样件或图示)规定技艺评定准则,哪位仁兄能否举例给予说明一下?
2)、纠正措施:“为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或其它不期望情况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纠正:“为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所采取的措施。”对于两者的理解,我是这样的,当不合出现时属偶然孤立现象、不带有共性、系统性则采取纠正就够了,但偶然孤立如何判别?另外我的理解是否正确?或什么情况下光纠正还不够,还必须采取纠正措施以消除根源?原则如何界定?哪位仁兄能否说明一下并举例。先在此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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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K1409 (威望:7) - 从事质量管理工作5年,品质经验一点点,所知甚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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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例:一金属片规格:12.0x11.4x1.2(公差:+/-0.1),镀镍厚度:2丝,材质:SU82合金钢,表面光洁度:2级
以上各项参数,就是技艺评定准则!凡与以上参数不符者均为不合格。
2、在经过一段路面时,走路跌倒了。
重新站起来,这是你的纠正。
分析跌倒的原因:路面不平整/光线不足,看不清路面/鞋跟坏了/走路太快,不小心......根据这些不同的原因,采取相应对策:铺平路面/安装照明/修鞋跟或换新鞋/走路尽量慢一点,小心一点...
下次再走过这里就不会再跌倒了。这就是纠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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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人

陈乐祥
陈乐祥

公司品质部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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