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还没有绑定微信,更多功能请点击绑定

案例讨论

某厂质量目标规定:成品合格率为98%以上。
审核员问张技术员:“成品合格率指的是什么含义?”
他回答:“这是指的成品出库以后的合格率,因为我们的成品检验不可能百分之百的检验,只是按检验规程进行抽样检验,因此存在不合格的风险。”
李技术员回答:“这是指的成品入库前的合格率。”
检验员小王却说:“这是指的成品一次交验合格率。”

案例分析:
本案说明在企业内对于质量目标的定义没有得到员工的理解和沟通,这势必影响对实现质量目标的考核与控制。违反了标准“5.4.1质量目标”的“质量目标应是可测量的,并与质量方针保持一致。”及“5.3质量方针”的“d)在组织内得到沟通和理解”的规定。

我个人认为,此问题应该开在5.5.3内部沟通这一条款,大家的意见呢?
对“好”的回答一定要点个"赞",回答者需要你的鼓励!
已邀请:

satangao (威望:4) -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

赞同来自:

咱们复习一下开不合格项的技巧:
● 能细则细,不能细则粗;对得上的则细,对不上的则粗原则。
● 最贴近原则。在标准中找不到完全能“对号入座”条款时就判最为接近的条款。
● 最有效原则。当存在多种判断时按最有利改进或改进最易见效的条款处判。
● 最关键原则。当同时存在多个问题时应寻找关键词或关键客观证据或关键问题进行判断。
● 最密切联系原则。有些问题应透过现象看本质,应与问题的产生有最紧密关系的原因处判。
● 合并同类项原则。相同的轻微不合格项可采取合并同类项的方法,如文件控制中一些标识等。
● 具体分析审核对象,切忌望文生义。

根据红色部分原则,我同意原判

12 个回复,游客无法查看回复,更多功能请登录注册

发起人

扫一扫微信订阅<6SQ每周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