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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FMEA中失效模式只能对应是产品功能,如工艺条件达不到但只对下步处理有影响则不算失效模式吗

如标题,遇到一个问题。
由于产品是需要真空处理的,那么可以我可以把预抽真空算作单独一个过程吧?
可能会出现真空度未达到足够高就进行后续步骤的可能。
开始我是把真空度不到要求值作为失效模式,失效影响就是产品性能不稳定。
但是看到说失效模式是对应产品要求的失效,那么这个真空度不够似乎又不能作为失效模式。
这样的话真空度不足在抽真空这一步里不会引起产品的失效?而是作为下一步处理里产品“性能不稳定”这个失效模式的原因。
感觉把自己搞晕了。不懂求教,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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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john123 (威望:2) (天津 天津) 汽车制造相关 主管

赞同来自: Jason_Wang

这里你提到的性能不稳定如果能明确下来是产品的什么性能不稳定(即有可能失效)之后,不就知道了产品功能失效后果了么?另外,在新版的FMEA中 ,针对失效模式的严重度判断是基于3个方面的,1是对你们自己工厂的影响,2是对你们客户工厂的影响,3是对最终客户的影响(在已知的情况下)。每种失效模式FM都要有对应的失效后果FE,但失效后果并不仅限于产品功能失效。最极端的例子,本工位的失效模式会导致后续工位操作者的人身伤害,仍然严重度是非常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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