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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职责分配问题

遇到一个扯皮的问题:单位产品外发过程中,项目开始是采购部门负责寻找供应商进行项目洽谈,由质量部门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过程和体系审核,评审合格后进行定点试制,等到试制结束进行批量生产时,某一天零件出问题了,经调查是供应商生产过程中出现问题,扯皮问题来了,现要追究内部责任,采购部们说一开始既然就由质保部门负责供应商评审,就应该对供应商的过程控制进行间断性监控,质保部门说采购部门负责供应商日常管理,就要自己对其过程进行控制。程序文件上有规定要对供应商进行监控,可是职责部门上把两个部门都写着,没有明确。唉!!!看着扯来扯去好繁啊!不知大伙单位里都是怎么规定的。
情况说明:由于老单位,程序文件规定的时候,采购部门不具备系统的过程审核能力故将质保部门拉进来,同时进厂检验部门也属于质量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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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nky (威望:0) -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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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个人也觉得实际上是缺乏对供应商过程控制,那么怎么实现对供应商的过程控制呢,各位能不能举一两个实例,通过实例可以了解一下过程控制的思路,明确思路了就能更好的明确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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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人

pen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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