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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的一个特性未检验直接出货,如何判定更准确

2014年3月份《QMS国家注册审核员考试试卷》案例分析题:

审核员在查某机械公司的成品检验记录,抽查了5份记录,发现应该检验5项内容,记录只检验了4项,结论是合格。询问签名的王XX,王说:“最近检测第5项内容的仪器坏了,送去修理了,平时第5项都是合格的,问题不大。”

答案:

不合格事实:查机械公司的成品检验记录5份,要求检验内容为5项,实际只检测了4项。

不符合19001条款8.2.4“组织应对产品的特性进行监视和测量,以验证产品要求已得到满足。这种监视和测量应依据所策划的安排(见7.1),在产品实现过程的适当阶段进行。”



我的观点:

该公司对产品的特性进行了检验,但5项只检了4项,没有圆满的检验即出货。所以判不符合19001条款8.2.4“除非得到有关授权人员的批准,适用时得到顾客的批准,否则在策划的安排(见7.1)已圆满完成之前,不应向顾客放行产品和交付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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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8145111 (威望:54) (广东 深圳) 电子制造 其它 - 品质部只有我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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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样都没有问题啊
抽查了5份记录,发现应该检验5项内容,记录只检验了4项,结论是合格
本身就不符合要求,没做完检验就下结论合格,这第二方第三方审核都不会赞同的
当然条款中:除非得到有关授权人员的批准,适用时得到顾客的批准
也是合理的,问题是记录里没有体现出有关授权人员批准的证据
也没有得到顾客批准等信息
那违反标准下合格结论的依据是什么?
比如一个瞎子去做体检,我只给你测完听力
我就下结论你是一个非常健康的人,你能接受?
那你去开飞机,开汽车有关部门会批准?
当然在某些条件下得到有关人员的批准
此人的视力问题不影响所从事的某些相关工作,那就没问题了
当然授权人员不会给你乱同意让你开飞机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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