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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修改薪资管理办法后绩效占总工资70%怎么看。

**由于涉及到明年六月份要搬厂到安徽明光(目前在上海松江),老板叫行政总监修改了《薪资管理办法》,将岗位津贴、绩效奖、特殊津贴全合并为绩效奖。现在的工资就是底薪1620+绩效奖构成。例如一个六千元的工程师,工资为1620底薪,再加4380的绩效奖。目前的绩效奖是不考核,每个月都是全发,所有全体人员的工资都没有变动,这样做对明年的搬厂赔偿是否有影响,做为工会的成员,应该怎么办?
另:所有人的劳动合同,工资都写着为1620上海底薪,社保也是按底薪构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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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rry_7710 (威望:2) (江苏 苏州) 汽车制造相关 经理

赞同来自: malyn mentor gzcsl114 一路前行123

按照2008版新劳动合同法,是按劳动者最近12个月实际收入的平均工资补偿。 注意是实际而不是底薪。原则上工作满1年补偿1个月,
不足1年的,6个月内补偿半个月, 6个月以上补偿1个月

另:若单位提出解除合同,未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需在补偿基础上再支付1个月代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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