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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有关授权放行人员的资格问题

按照9000标准中8.2.4条款“产品的监视和测量”规定:
组织应对产品的特性进行监视和测量,以验证产品要求已得到满足。 这种监视和测量应依据所策划的安排在产品实现过程的适当阶段进行。应保持符合接收准则的证据。
记录应指明有权放行产品以交付顾客的人员。
除非得到有关授权人员的批准,适用时得到顾客的批准,否则在策划的安排已圆满完成之前,不应向顾客放行产品或交付服务。
这个授权放行人员是否需要持有检验资格证书?
该放行人员本身如果是检验人员,那么肯定是需要持证的;如果该放行人员不是检验人员的时候,是否还需要持证?

举实例来说:A公司总承包了一项建筑工程,包含设备提供和施工安装。该公司自己生产设备,将安装工作分包给B公司。
A公司成立了项目部负责现场的工程管理,B安装公司也有自己的项目执行人员。
现场检验工作的流程是:B安装公司自检合格后,报给A公司,A公司确认合格后报业主和监理公司。相应的检查表也需要B公司、A公司、监理公司、业主签字确认。
根据项目需要,A公司要任命现场的授权放行人员,但对于该人员是否需要持有检验资格证书,公司内部发生争议。
有人认为,该人员是检验放行人员,肯定需要持有检验资格证书的;
也有人认为,该人员仅仅是管理岗位,而不是具体的检验操作者,因此不需要持有检验资格证书。

请问面对这种情况,哪种说法是对的?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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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LY19 (威望:26) (广东 东莞) 机械制造 工程师 - 學習認真,態度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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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在質量手冊中有定義或授權相關部門相應人員。
也見過有的公司有專門建立權限審核清單,關於每個表單應該由誰審核、批準都在清單中一一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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