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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具损坏或丢失赔偿要按折旧费用么

比如A、B两个人同时进厂,A领到的是别人用过3年的量具,但是是完好设备;B领到的是昨日新购置的量具。
结果一个月后A、B量具都丢失,那么在赔偿方面是不是应该按设备折旧费用?
不然A、B都按原价赔偿的话,A心里肯定是不舒服的。
我给我们计量室建议了一下按照各种量具的使用寿命,按折旧费用赔偿, 但是他们认为没有必要。
请问这个有没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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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张 (威望:0) (江苏 宿迁) 机械制造 员工 - 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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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一般来说,制度制定一般要合理点,比如说  a.使用1年以内的按购价的60%赔偿
  b.使用2年以内的按购价的30%赔偿
  c.使用3年以内的按购价的20%赔偿
  d.使用4年以内的按购价的10%赔偿
  e.使用5年以内的按购价的5%赔偿,这是我们计量室的,我们每次罚款都尽量按少的来罚,大家都不容易,但不罚也不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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