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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了质量事故,我们老板是这样处理的


首先说明一下我司的基本情况,我们是给电子厂做包材(周转或出货用,不属于产品的组成件)的。客户使用我们的包材厂内周转,或使用我们的包材包装客户的产品,出货到他的客户端,最组长客户端使用了产品后,包材就被作废了。

质量事故: 色差 (明显色差)
原因: 一批色母料用错型号,导致产品出现明显颜色偏差。
工序分两段,第一段时没有人反映这个色差明显的问题,也没有人反映色母用错料的问题。
到第二工端时,第一工端已经几乎完成。
产品包装出货到客户端,客户反馈有色差。
销售主管就去了客户端,希望客户能吸收这一批色差,因为除了色差没有其他品质问题和GP的问题。待客户研究...

公司内,老总的决定是:将出货产品收回来,厂内的产品作报废处理。
然后,计算这批产品报废的损失,要求各部门按责任分摊损失。
经计算,损失约为3000元。
就找到了责任部门的责任人员,要求摊派这3000元钱。主要责任的人员可能会被扣到一千多,次要责任的人员至少也是大几百元钱。
各位同学,你们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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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D (威望:1028) (广东 广州) 互联网 员工 - 记住该记住的,忘记改忘记的。改变能改变的,接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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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内容由小编综合网友回帖整理,仅供参考。

一、小编解答

从你描述的情况看,老板决定召回产品、报废厂内库存,并要求相关责任人员按比例分摊约3000元损失。这一处理方式在管理上体现了“质量责任到人”的思路,但具体是否合理,关键在于两点:一是责任划分是否基于充分的原因分析(如用错色母料是操作失误还是管理漏洞);二是处罚力度是否与员工薪资水平、企业防错机制相匹配。若仅因3000元损失直接扣员工数百至上千元,且未同步完善预防措施,可能难以真正避免问题复发,也容易引发员工抵触。

二、问题要点

核心问题是:因色母料用错导致色差质量事故,老板将3000元损失直接分摊给相关员工,这种处理方式是否合理、能否起到应有的管理效果。

三、网友观点汇总

综合15条网友回答,观点主要分为三类:

1. 支持老板决定,强调责任与警示
部分网友认为,质量事故必须有人负责,尤其是人为违规或操作散漫导致的问题,现场主管和管理层也应承担更大责任。他们支持“谁有责任谁负责”,认为如果企业内部连基本责任意识都没有,企业难以生存。同时,有网友提到自己公司也有类似处理方式,说明这种做法在部分企业中是存在的。

2. 质疑处罚过重,缺乏预防机制
另一部分网友认为,3000元损失全部转嫁给员工不合理,尤其当员工月薪仅2000元左右时,扣款1500元相当于半个月以上工资,处罚过重。他们指出,根本原因在于公司对色差环节的防错措施不到位,仅靠扣钱不能防止下次再犯,应分析“为什么会用错料”,并制定预防措施。

3. 关注根本原因与改进方向
还有网友强调,应深入分析用错色母料的根本原因,并建立预防机制,而不是单纯追究个人责任。同时,有网友反问“你们被扣过损失费吗”,暗示这种处罚方式可能并非普遍或合理。

共识与分歧
共识是:质量事故需要处理,责任人应承担一定责任,且必须分析根本原因、采取预防措施。
分歧在于:处罚方式是否合理——支持者认为重罚能起到警示作用,反对者认为处罚过重且未解决系统性问题,容易造成员工不满,也无助于长期质量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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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人

tiger_kud
tiger_kud

  偽資深品質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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