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符合项的判定
某电子厂产品声称执行国家标准,标准规定:“产品的检测温度为25C士1ºC,湿度<60%”。但是审核时发现检验室并没有温湿度控制手段。
审核员问:“温湿度问题如何解决?”
检验员说:“上次审核时已给我们开出了不合格报告,由于考虑到资金紧张,而且同行业其他厂对该产品的检测也不考虑温湿度的影响,另外该标准是推荐性标准,我们可以参照执行,进行一些改动,因此决定将该条件删除。”检验员出示了厂经理办公会的决定,取消对温湿度的要求。
在销售科,审核员看到与顾客签订的销售合同上,填写的产品执行标准仍然是该国家标准。
这情况应该判定哪个条款呢??本人刚开始接触9001,可否判7.5.1e条款呢??望指点!!!
审核员问:“温湿度问题如何解决?”
检验员说:“上次审核时已给我们开出了不合格报告,由于考虑到资金紧张,而且同行业其他厂对该产品的检测也不考虑温湿度的影响,另外该标准是推荐性标准,我们可以参照执行,进行一些改动,因此决定将该条件删除。”检验员出示了厂经理办公会的决定,取消对温湿度的要求。
在销售科,审核员看到与顾客签订的销售合同上,填写的产品执行标准仍然是该国家标准。
这情况应该判定哪个条款呢??本人刚开始接触9001,可否判7.5.1e条款呢??望指点!!!
没有找到相关结果
已邀请:



16 个回复
iamyinghuang (威望:0) (福建 三明) 机械制造 工程师
赞同来自:
不符合事实:“销售科与顾客签订的销售合同上,填写的产品执行标准是某国家标准,该标准规定:“产品的检测温度为25C士1º),而检验室并没有温湿度控制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