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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苦大家都品管过不去?

连续看到两个有关品管人员的帖子:
质量人字典里没有"不知者无罪"
http://www.6sq.net/thread-341665-1-1.html

遇到怪事了 大家评评理
http://www.6sq.net/forum.php%3 ... 41786

一个是说运作过程因某些部门(非品管)人为造成的问题过后造
成了损失处理方认为品管没及时发现,结果“被有责任”
原话是说:品管即要制定合理的品质体系和流程,让质量有保障,
同时也要有能力去监控这样的流程是否有被遵守和执行,以及执
行过程中是否有问题(注意这个是流程问题)

另一个更离谱,好象品管检出了产品有问题,然后做了标识并
通知了有关人员,产品最终也未流到下工序,结果品管还是免
不了要“被罚款”。

大家讨论一下,这都算哪跟哪儿啊?何苦都跟品管过不去呢?
各自的职责都是什么?
有本事都把自已职责内的事都做好不好吗?
或者你真认为品管就该管这些事,那就明确给品管职责,同
时放权,树立品管的威信,也还算点正经事。

坛子里品管的和不是品管的,有空时说说你们的品管和你们是
怎么看品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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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qun_sun (威望:81) 在校学生 员工

赞同来自:

这种情况在很多公司都存在,而且还是时常被认为合理。

我坚决反对有什么事都找品管(或者说赖品管)的论调。

道理很简单,通知方通知不到位,没理由被通知方没事还得

就去问一下有没有新通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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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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