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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提 9001:2008条款删减

本帖最后由 帮主 于 2012-9-19 15:08 编辑

有一种说法

**条款中的“适用时、适当时、必要时”这样的词汇 因组织的不适用,采取省略行为 被视为一种对体系标准条款的删减行为。

当然 这样的行为无需在手册中进行 正当理由的阐述。**

不知道 是对还是错。


论坛的 标准理解高手们 您是怎么看的。


修正:“原帖中的删除字眼更正为 删减 以符合GB/T标准原文的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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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xlklw (威望:0) (河南 ) 教育培训 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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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无可厚非 标准本来就是为了简洁化走的,没有必要的东西何必难为自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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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要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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