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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总部文件和其分厂文件的系统化管理

请教各位专家一个文件管控的问题:
我们目前被一个新公司收购,成为其一个分厂。客户想过来做CSR方面的审核,之前我们是没有系统的CSR审核的。所以我们需要增加一些CSR方面的文件,这类文件总部虽然比较全,但是有几点问题:
  1. 总部当初在做文件策划的时候,因为未考虑到公司的扩张会有很多分厂,所以在描述方面仅以总部的情况去策划。包括职能部门的一些设定,文件的适用范围等;未考虑到分厂的设定。
  2. 由于分厂与总部在不同的省份地区,会有些相关地方的法律法规要求的差异,比如在总部的参考文件里面提到的:《xx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等,不同省份地区是有所差异的。
  3. 由于总部一些文件策划方面过于详细,把框架定的很死。类似于:工资报酬类文件,分厂与其是不同的工资架构。

基于这些问题,总部给出的意见是:
分厂仍旧以总部文件为基础,对于与总部与分厂不一样的需要修改地方,或者需要增加的内容,分厂以备注,附录的形式,加在相关文件的后面提报给总部去审批发行。

我想请教下各位老师,这样的管控方式是否合理。我们在客户审核或者相关体系审核的时候是否可被接受作为正式文件。
比较着急,先多谢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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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老猫 (威望:6) (黑龙 哈尔滨) 电子制造 经理 - 质量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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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一下手册的覆盖范围,然后程序文件执行总厂的,作业指导自己编制,这样也就差不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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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人

hannahlee
hannah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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