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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不符合条款的判定

组织架构设计及重要人事任命的发文中XX公司品质管理为二级架构,XX、XX两个品质管理体系,分别归属于XX工厂、XX工厂两个制造单位。其中XX基地品质管理组负责人由工厂负责人兼任,且同时兼任了计划采购负责人,不能确保品质管理权的独立行使。
请教各位专家,上面这个问题该怎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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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esiyq (威望:18) (广西 桂林) 电气或能源 工程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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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有这种限制性要求吗?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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