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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知识求教

计量器具工作过程中遇到了点问题,请大家帮帮忙:
公司仪器处在测量器具的校准/检定时有个规定:测量器具的精度计量要求为使用要求的3倍,例如:电阻测量时的误差图纸要求为不大于10%,则此仪器在校准/检定时其误差为3.3%,那么此仪器的误差就必须小于3.3%,否则就不满足要求。
这个规定导致我们很多仪器都满足使用要求,但不满足计量要求,例如:打耐压测试时电压的使用误差要求为5%,如果满足3倍的要求,则计量要求为1.6%,那么我们误差为4%的耐压测试仪就不能满足要求。除非我们调整图纸要求或重新购买仪器才能使用。
这个3倍的计量要求好像是09~10年开始执行的,而且还要求我们填写《计量转换表》,这个表里面要填写仪器的使用测量范围和使用误差范围,计量的测量范围是使用范围的1.1~1.3倍,计量的误差范围为使用误差范围的1/3。
公司仪器处的这个规定是否是国家要求的?或者说这个要求是否合理?请大家帮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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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850614 (威望:2) (吉林 长春) 汽车制造相关 工程师 - MSA计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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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有这样的疑惑啊,我这里的要求更严格,需要1/10,现在也很苦恼,坐等高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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