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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给力“的答案:对于审核发现,是否每次都要采取纠正措施?

审核中会有很多发现(finding),是否每一个finding都要给出纠正措施(corrective action),也就是针对根本原因(root cause)给出的措施?
理由是:根本原因无法找到或识别,所以根本不可能采取“纠正措施“。如果措施只是停留在 纠正(correction)的水平上是否也可以接受呢?
不知道是否有类似的标准包含这些要求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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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da86209118 (威望:0) (江苏 无锡) 汽车制造相关 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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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楼主说的原因“无意识,缺培训”还不能称为根本原因,只是通常的一种避重就轻的分析方法。找根本原因的时候要多问几个为什么,为什么会没有意识?因为没有对员工进行培训。为什么没有进行培训?因为。。。这样问下去就会把问题的根本原因血淋淋地找出来。
另,待返修的产品都要附不符合报告?除非贵公司的产品质量非常好,否则还是要三思这样的可操作性。最起码,我目前了解到的单位还没有可以达到这种管理程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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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zhao
davidz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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