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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评审程序可以删减吗?

各位大虾,有2个问题
1.合同评审程序可以删减吗?或者直接说在香港同事那边
2.我们公司所谓的开发设计存在吗?帮忙确认,因为技术部并没有做设计开发评审等相关记录,能不能吧这块也删减掉呢?头疼

详细信息:我们公司是集团公司,总部在香港,也就是说我们公司的设计和营销在香港,南京只是生产基地
那么顾客合同这块是香港同事直接在做,香港同事会把项目设计的土建图和方案图发到南京技术部,但是9000上有合同评审这块,我们的资粮无法提供,毕竟不在一起,有些东西不好衔接,能否将其删减掉呢
还有南京这边有技术部,公司的手册和程序文件也有开发设计,但是严格书我们公司的技术部基本上不是开发设计,应为香港那边会把整体方案设计好,发到南京技术部(土建图、方案图),如果说没有呢,也不合理,因为香港只是给土建图和方案图,对于装配过程可能会出现的更改时南京这边直接在做,而且他们也负责工装的设计
以上,不知道有没有描述清楚!请教指点,T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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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bs635 (威望:9) (浙江 宁波) 汽车制造相关 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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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条款是很少有可能删减的。
没有顾客,组织怎么能存在?
如果你们以南京生产基地作为一个组织建立体系的话,香港总部就是你们的顾客。
总部提供图纸的话,你们就可能有设计过程的外包了。
如果总部(含南京生产基地)建立体系,总部的营销部门就不可避免的要进行合同评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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