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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异常通知(联络)单和纠正预防措施报告

本帖最后由 Simon 于 2009-9-20 23:22 编辑

看过一些品质异常通知(联络)单,发现跟纠正预防措施报告基本一样。

有问题描述,也有采取的临时措施,纠正措施,预防措施,还包括验证等等。

异常通知单是不是该跟纠正预防措施分开更恰当?或者两者本就是一个家(叫法不一样而已)

异常通知(联络)单起到通知问题的作用,通知对方,需要对方尽快确认是否自己责任及及时到问题发生地处理问题。好比公司下订单给供应商,或接受客户订单。经过确认后(可接单或不可接单)签名回传给客户或供应商。

如果企业采取安灯也许就不需要联络单或通知单(当然对供应商还是有效),当灯亮起,相关人员就马上到现场进行处理。临时处理后,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决定是否采取进一步的纠正预防措施,此时,应填写纠正预防措施报告。

而纠正预防措施报告是在联络单得到确认是责任方问题后,再进一步采取的完整的改善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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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者本为一家,只是叫法不同而已,纠正预防措施报告可包括产品品质,质量体系等,而品质异常联络单则侧重于产品品质转载请注明出自六西格玛品质论坛 http://bbs.6sq.net/,本贴地址:http://bbs.6sq.net/viewthread.php?tid=22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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