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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订单评审中的“特殊”如何正确理解?

我司在《顾客管理运作程序》中有提到订单的评审,其中有这样一句话“对所有公司产品系列标准以外的指定要求的产品订单必须评审,订单评审记录于《特殊订单评审记录》内”。此评审记录表格里涉及了产品信息、质量要求、技术要求、包装要求、标识要求、交期及交货方式等评审要素。
以前我们业务那边的做法是:在接到一个订单时,如果发现此订单的产品是我们现有量产的产品中没有的就算作特殊订单进行评审。这样是不是不太合理?是不是该让相关部门给出《特殊订单评审记录》中提到的审核要素的标准,超出此标准才作为特殊订单进行评审呢?
请大家指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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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nchengxiu (威望: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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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常规订单,还是特殊定单都需要评审;
可能有的公司在程序上规定:作为常规合同经过受权人签字默认为评审结束;
特殊合同是指除常规定型产品指外或者有特殊要求的合同;
特殊合同评审内容:技术要求(能不能满足)、生产要求、检测要求、包装要求、交货期等;
以上均为个人观点,希望能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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