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长假好还是遣散好!
昨天到苏州园区一个朋友那里,他是做行政经理的,说放假不如遣散的好,理由如下:
1,毕竟还与你们公司有联系的,社会保险如何交.工资怎么算.
2,员工如果在长假另外工作怎么办,双重合同
3,员工放假期间出了事故,伤害怎么办,毕竟还是你们的员工啊.
所以我看到不少公司放长假的,觉得不妥啊.大家谈一谈你们公司的做法的,你们的看法!
请善待自己的员工/
1,毕竟还与你们公司有联系的,社会保险如何交.工资怎么算.
2,员工如果在长假另外工作怎么办,双重合同
3,员工放假期间出了事故,伤害怎么办,毕竟还是你们的员工啊.
所以我看到不少公司放长假的,觉得不妥啊.大家谈一谈你们公司的做法的,你们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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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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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广州)
互联网 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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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内容由小编综合网友回帖整理,仅供参考。
一、小编解答从法律风险和用工成本来看,长假(停工停产)与遣散(解除劳动关系)各有利弊,但核心问题是:公司能否在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选择一种既合法又体面的方式。你朋友列举的三个顾虑(社保缴纳、双重劳动关系、假期事故)确实存在,但并非无法解决——关键在于公司是否愿意按劳动法规定支付停工期间工资、继续缴纳社保,并明确员工在外兼职的边界。如果公司只是为了省成本而“放长假”变相逼人走,那不如干脆遣散,给员工一个明确交代;如果是真心共渡难关,且能保障员工基本生活,长假也并非不可,但必须把规则讲清楚、执行到位。
二、问题要点
该问题的核心是:当企业面临经营困难时,选择“放长假”与“遣散”哪种方式更合理、更负责任?网友的关注点集中在员工生存保障、法律风险、企业社会责任感以及员工自主选择权上。
三、网友观点汇总
综合网友的讨论,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观点:
1. 支持遣散,认为“长痛不如短痛”
很多网友认为遣散更好,理由包括:遣散后员工与公司彻底断开,公司无需再承担社保、工资、工伤等后续麻烦;员工也可以拿到一笔补偿金,另谋出路。有网友直接说“遣散好,付一笔钱,无后顾之忧,于人于己都方便”,还有人指出“如果长假发的薪水太少不能让人活,这就是逼人走的手段,干脆点,了断了,别害人”。这部分观点认为,长假如果只是变相降薪或停薪,反而会拖垮员工。
2. 认为长假可行,但前提是公司有诚意、有前景
也有网友认为,如果公司有前景且真心想保留员工,放假(或降薪)也是一种选择。有网友举了HP公司的例子:当年经济不景气时,HP不裁员,而是从高层开始降薪,底层员工工资不变,后来公司好转又给了员工大笔补偿。这说明“共患难”不是不可能,但需要公司拿出真正的诚意。另有网友说:“看什么公司了,有前景的公司如果是真心的还邀请再来工作,我觉得放假也行;如果公司不咋地,干脆干掉算了。”
3. 强调法律合规,按劳动法处理
有网友特别提到劳动法规定,尤其是无固定期限合同的问题。比如“满15年公司不能以任何方式解除合同”这一说法(虽然表述不够精确,但网友在提醒遣散需考虑法律限制)。还有人建议按员工年限分批处理:年限短的先遣散(补偿少),年限长或公司需要的员工安排放假。这表明实际操作中既要考虑成本,也要规避法律风险。
4. 批评企业短视,缺乏社会责任
有网友直接批评:“企业领导的短视行为,没有社会责任,终会出问题的。” 这类观点认为,无论放假还是遣散,如果企业只从自身利益出发,不考虑员工死活,最终会失去人心,甚至招致法律风险。
5. 主张给员工选择权,人性化处理
还有网友提出一个比较中肯的建议:应该让员工自己选择——愿意放假保留工作关系的可以留下,不愿意的可以拿补偿走人。有网友说“这种时候应该是让员工自己选择”,这样既尊重员工意愿,也避免公司单方面决定引发矛盾。还有网友补充说:“挺得下来的都是愿意同甘苦共患难的”,说明留下的人往往是忠诚度高的,公司应该珍惜。
共识与分歧
· 共识:公司不能只管自己省事,必须考虑员工的生存和权益;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都要合法合规,不能违法剥夺员工应得保障。
· 分歧:在“公司是否真的需要留下员工”和“员工是否愿意接受长假”这两个问题上,大家看法不同。关键不在于“放假”或“遣散”本身,而在于公司是否真诚、员工是否自愿、保障是否到位。如果长假只是为了逼人走,那遣散更干脆;如果公司有诚意,双方愿意共渡难关,长假也未尝不可。
综上,网友的普遍倾向是:遣散更干脆、风险更小,但前提是公司愿意支付补偿;长假也不是不行,但必须保证员工基本收入与社保,并尊重员工选择。最终,企业应以人为本,而不是只在成本上算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