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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到转正问题求助

我去年3月份和公司签订合同。合同规定试用期为6个月,也规定了试用期的薪水。
但是在这个合同中明确写了试用期结束后,薪水另计。当时是说转正后工资会增长10%。
在上周,人事部才发出通知,说我已经转正。
现在我有问题:
1.公司应该补给我从2007年10月以后的工资差额吗?
2.假如月底工资没有变化(和试用期一样),而且公司也没有人和我谈工资和另外签合同的事情,是否我可以视为我还在试用期。主要是我对公司比较失望,想跳槽。试用期只需要7天就可以离职,而转正后离职需要需要一个月。
看看大家有什么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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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h2006415 (威望:0) (河北 秦皇岛) 在校学生 主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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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6个月就应该去找人事,怎么到现在才说啊?人事的人事情多有杂,说不定就是忘了呢。我们这里就是这样,保险、档案、户口、还有招聘啊,辞职的,反正事情可多了。谁催的紧而且方式对的就先办了。否则很有可能被忽视了呀?
自己的权利要及时争取。到6个月就去找,试用期满了,有什么需要改进的么?工资和其他权利(比如保险公积金什么的) 都该上了吧?
不然,到别的单位还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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