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公司7.3设计开发删减后相关的讨论,请高手指教
我们公司已经从前几天开始正式导入ISO9001:2000体系,可老板在有些问题上跟我们达不成一致,现将实际情况做以下说明,希望各位大虾能看看是否能得予通过。
因公司导入ISO体系,公司内部本来不涉及设计开发这一项,因为产品都是考取别人的版本自己打样,可以前公司在设立部门的时候就把此做样部门设立为开发部,一直沿用到今,本来我们的意思是将开发部改为工程部,可老板执意不肯,说是这样给客户那边不太好交差,一定要在表面上看似自己有开发产品的能力,后经过近一个小时的激烈争论,以及顾问师的讨论,决定保留部门开发部,但在质量手册上注明不涉及7.3条款,但只用此名字而已。
根据以上情况,我一直都觉得这个会有问题,很可能导致外审的时候会成为严重不符合项,请各位指教一下,这样不涉及开发但保留部门名称的做法是否符合条款的要求。
请大家发表高见哦!!!
因公司导入ISO体系,公司内部本来不涉及设计开发这一项,因为产品都是考取别人的版本自己打样,可以前公司在设立部门的时候就把此做样部门设立为开发部,一直沿用到今,本来我们的意思是将开发部改为工程部,可老板执意不肯,说是这样给客户那边不太好交差,一定要在表面上看似自己有开发产品的能力,后经过近一个小时的激烈争论,以及顾问师的讨论,决定保留部门开发部,但在质量手册上注明不涉及7.3条款,但只用此名字而已。
根据以上情况,我一直都觉得这个会有问题,很可能导致外审的时候会成为严重不符合项,请各位指教一下,这样不涉及开发但保留部门名称的做法是否符合条款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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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个回复
yefeiling (威望: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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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不重要,我司也是这样的情况,也通过认证了。所谓的开发部按客户提供图纸(技术)、配方来做的,不属于自己的开发,只不过,部门叫开发部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