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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全国质量工作会议”精神和开展“2007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中国质协字〔2007〕第40号文件—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全国质量工作会议”精神和开展“2007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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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 2007-8-23 11:55:41 下载次数: 129
今年7月27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质量工作会议”。8月21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发出了《关于开展“2007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质检质联〔2007〕397号)。全国质协系统和会员企业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质量月活动,并联系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质量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开展“2007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为了统一认识、统一行动,现将贯彻落实国务院“全国质量工作会议”精神和开展“2007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含百千万质量专家志愿者企业行活动)的具体措施和安排通知如下。
具体措施和安排请点击附件下载。

落实全国质量工作会议精神 开展全国质量月活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质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协,各行业(部门)质协,中国质协各分会,各会员企业及相关组织:
今年7月27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质量工作会议”。8月21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发出了《关于开展“2007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质检质联〔2007〕397号)。全国质协系统和会员企业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质量月活动,并联系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质量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开展“2007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为了统一认识、统一行动,现将贯彻落实国务院“全国质量工作会议”精神和开展“2007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具体措施和安排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统一认识、明确任务。这次会议是在我国经济社会转变增长方式,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质量问题,明确提出质量问题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关系国家形象。应当看到,随着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在质量兴国战略的指引下,经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国产品质量整体水平有了长足的进步,对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改善人民的生活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是举世公认的事实;另一方面,目前我国一些产品质量(包括个别食品等)确实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质量问题。全国质协系统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这次会议精神上来,充分认识到全面提高产品质量,既是当前十分紧迫的重要工作,又是一项长期艰巨的重大任务。全国质协系统和会员企业要立即行动起来,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配合全国开展的以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为重点的质量专项整治行动,从宣传大质量观念,推进全面质量管理,从源头抓质量入手,加快推进质量普及教育,有针对性的开展质量管理知识、方法培训,提供质量志愿者服务,为企业、行业、政府和各类社会组织提供高质量、专业化服务,为提升我国产品质量的总体水平做出新贡献。
二、加强舆论宣传,提高全民的质量意识。一是收集、整理、借鉴国外发达国家在质量管理方面最新理念、方法和技术,转化应用于我国各类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二是进一步研究、探讨产品质量与社会责任的关系问题,引导企业生产和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履行好社会责任;三是总结实施质量管理方法、技术对提高企业管理能力、改进质量的经验,促进我国各类组织提供的产品、服务质量的提升。要组织专家撰写文章在报纸和刊物上发表,广泛传播大质量概念、先进的质量方法和技术,宣传一个企业要想在市场站稳脚跟,具有竞争力,就必须在产品质量上狠下功夫,走以质取胜之路。只有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才具有市场竞争力,才有利于产品形象、企业形象和国家形象的提升。
三、夯实质量基础,进一步做好新一轮质量知识普及教育工作。全国质协系统要进一步动员广大企业深入开展新一轮质量知识普及教育活动,指导、帮助企业组织好员工参加全国统考。中国质协要抓紧完成《领导干部、企业高级管理者质量经营》一书的编写,启动对地方政府、行政领导干部,重点、大型企业领导者的质量管理知识宣传、普及工作,为实施质量振兴战略打牢基础。
四、做好全国企业质量管理现状调查工作。为了掌握我国质量管理的整体水平,找出我国企业在质量管理和质量技术应用方面与发达国家企业之间的差距,从而为政府有关部门制定产业政策、进行宏观调控提供参考依据,全国质协系统要全力抓好全国企业质量管理现状调查的落实工作,并认真做好相关分析,为企业、行业和政府提供有价值的资讯。
五、重点抓好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质量培训工作。在全国质量月期间,中国质协拟联合有关单位、协会在全国分片区举办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质量知识免费培训的社会公益活动,宣传国家质量法律法规、普及质量管理知识、提升中小企业(特别是生产关系到人们身体健康、安全的食品企业)产品质量竞争力,有条件的地方行业质协也可开展类似的活动。
六、继续开展“百千万质量专家志愿者企业行”活动(详见附件“百千万质量专家志原者企业行”活动方案)。在总结去年工作的基础上,今年质量月期间,全国质协系统将继续组织质量专家参与“质量专家志愿者”活动。围绕今年质量月的主题,选派专家志愿者深入企业,宣讲质量法律法规、质量标准、“十一五”规划对质量工作的要求,开设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战略管理、卓越绩效模式、六西格玛管理、零缺陷管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用户满意、质量管理小组、质量工具和方法、质量成本、5S管理等质量管理课程,为企业提供迫切需要的质量培训服务。
全国质量月活动的相关资讯详情请登陆中国质量网(http://www.caq.org.cn)。活动结束后请各地方、行业质协和分会将总结寄至中国质量协会综合管理部收,以便及时汇总上报。
附件:1. 国质检质联〔2007〕397号—关于开展“2007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2. 百千万质量专家志愿者企业行活动方案
百千万质量专家志愿者企业行”活动方案
为了贯彻国务院“全国质量工作会议”精神和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五部门发出的关于开展“2007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质检质联397号文)的要求,中国质量协会决定在2007年全国质量月期间,继续组织全国质协系统开展“百千万质量专家志愿者企业行”活动。为了组织好质量专家志愿者企业行活动,特制定本方案,请各相关方遵照执行。
一、活动宗旨和目的。全国质量月活动是强化质量意识,大力宣传和传播先进的质量理念、方法和技术的重要形式,全国质协系统要认清自己的使命和责任,组织质量专家志愿者为企业和社会提供有价值的质量服务。活动的宗旨是强化质量意识,奉献质量事业,提升质量水平;目的是传播大质量概念,强化企业全员质量意识,提高员工质量素质,为企业提高产品、服务质量和市场竞争能力做好基础工作,为西部开发、东北振兴和中部崛起提供质量方面的服务,为质量专家和质量工作者自愿参与质量公益活动,义务奉献我国质量事业搭建平台。
二、活动组织形式。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质协,各行业质协和中国质协各分会应联系地方和行业的实际,组织百千万质量专家志愿者企业行活动,地方、行业质协应指定一名秘书处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选择质量专家可以深入到每个企业宣讲,也可以组织本地区、本行业的企业集中宣讲,活动报告会会场或讲座教室统一悬挂“中国质协(地方质协、行业质协)质量专家志愿者企业行报告会/讲座”大幅横标。质量月活动结束后十五天以内,应对活动的具体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并报中国质量协会。中国质量协会是活动的策划与牵头组织单位,地方、行业质协和企业如需邀请质量专家志愿者授课,可于9月10日前向中国质量协会提出申请。质量专家欲参加志愿者活动,请于9月1日前向中国质量协会提 出申请,并填写“全国质协系统质量专家志愿者报名表”后反馈至中国质量协会。
三、活动授课范围。在总结去年工作的基础上,围绕今年质量月主题,选派专家志愿者深入企业,宣讲质量法律法规、质量标准、“十一五”规划对质量工作的要求,开设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战略管理、卓越绩效模式、六西格玛管理、零缺陷管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用户满意、质量管理小组、质量工具和方法、质量成本、5S管理等质量管理课程,为企业提供迫切需要的质量培训服务。
四、联合培训。中国质协拟联合有关单位、协会在全国分片区举办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质量知识免费培训的社会公益活动,宣传国家质量法律法规、普及质量管理知识、提升中小企业(特别是生产关系到人们身体健康、安全的食品企业)产品质量竞争力,有条件的地方、行业质协也可开展类似的活动。
五、活动表彰。中国质协将评选全国质协系统开展“百千万质量专家志愿者企业行”活动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对其先进事迹进行表彰,对义务参加此项活动的质量专家,颁发“百千万质量专家志愿者企业行活动”证书,参加此项活动的质量专家,经本人同意和资格审查后,可入选中国质量专家志愿者库。
六、活动纪律。专家志愿者要自觉维护全国质协系统和本人专业规范的形象,除完成义务做报告/讲课任务外,不得从事与此项任务无关的其它事项和活动;除在企业报销路途交通费用和讲课期间食宿费用外,不得向企业或组织者收取任何钱物。企业或相关组织者应对专家志愿者的授课活动给予积极配合,尊重专家志愿者的劳动,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组织,严肃会场纪律,保证活动有序有效进行。企业或相关组织者应在活动正式开始10日前将活动的组织方案报中国质量协会综合管理部。中国质协将根据专家志愿者授课情况适当发放出差补贴经费。
七、活动评价。企业或相关组织者应对专家志愿者的授课内容做出满意度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于活动结束10日后报专家志愿者和中国质量协会综合管理部。
八、活动总结。企业或相关组织者应对此次活动做出总结(宣讲专题、参加企业数、听课人数、总体评价等)并于活动结束10日后报送中国质量协会综合管理部。

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中京畿道12号(中国质量协会)
邮政编码:(100032)
联 系 人:焦根强 010-66079143、13501076142
吴泽鹏 010-66055659
栗海伟 010-66079100-313
E-mail: caq2005#126.com、caq#caq.org.cn

附:1. 全国质协系统质量专家志愿者报名表
2. 地方、行业质协和企业邀请质量专家志愿者授课报名登记表
3. 质量专家志愿者报告会/授课满意度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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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邀请:

lubo08 (威望:3) (河南 郑州) 汽车制造相关 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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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全国质量月活动主题和方案出炉
2007-08-23 19:05:43 来源: 新华社(北京) 网友评论 0 条 点击查看
  新华网北京8月23日电(记者郝亚琳)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日前联合发出通知,就开展2007年质量月活动作出部署。
  今年质量月活动的主题为“质量安全 共同的责任”,各部门将围绕主题重点开展八个方面的活动:
  一是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开展以食品安全为重点的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二是组织开展打假保名优专项活动。三是召开中国名牌表彰大会,表彰一批优秀企业。四是发布2006年度全国产品质量竞争力指数专项公报。五是开展“降废减损提质,节能降耗增效”活动。六是开展全员质量知识普及教育,进一步调动广大职工参与管理、改进质量的积极性。七是继续开展“质量专家革命老区行”“质量专家西部行”等活动。八是围绕“质量安全共同的责任”开展广泛宣传。
  通知同时向全社会发出今年质量月活动的宣传口号,包括质量安全,共同的责任;质量振兴,人人有责;关注食品安全,保障大众健康;采用国际标准,提升竞争实力;降废减损提质,节能降耗增效;科学催生文明,质量促进和谐;坚持以质取胜,促进科学发展;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质量在我手中,用户在我心中;以质量诚信为荣,以假冒伪劣为耻;树立质量法制观念,提高全民质量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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