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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步接收应该由哪个部门提出较好?

当出现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有轻微缺陷但不会影响产品的使用性能且急用或情况特殊的时候,要有让步接收程序,这个让步接收由哪个部门提出比较好呢?是由质量部、生产部、还是由采购部或是研发、工程类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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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lverine (威望:92) (江苏 无锡) 机械制造 质量经理 - 关注质量、专注质量、追求更好的质量。

赞同来自: Zhangyoubing

针对楼主所提出的几种,个人归纳了一下:1.原材料,涉及到原材料的不良是供应商的原因,可以让供应商提出申请,内部进行评审(工程、质保等相关部门),进行让步接收或特采,同时强调让步接收或特采的原材料不能免除供应商的责任,同步价格应该下调(批次,可以规定按批次金额的5%或低或高进行下调),这些规定在供应商质量协议里可以明确规定(我是按照这样的方法进行供应商不良处理的);2.半成品、成品,因为此类产品是公司内部生产所造成的(已经排除供应商的缺陷啦,第一个已经说过了),应该由责任部门提出(一般都是生产),经内部各部门评审,最终决定不良品的处理;以上,个人观点,希望能帮到你,不明白之处可以追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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