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1.1—2000 内容简介
国家标准GB/T1.1-2000版《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于2001年6月1日实施,现将新版本做些简单介绍,以飨读者。
本标准于2000年12月20日发布。2001年6月1日实施。
GB/T1 《标准化工作导则》分为三个部分: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第2部分:标准的制定方法;
—第3部分:技术工作程序。
本部分为GB/T1的第1部分,对应于《ISO/IEC导则—第3 部分:国际标准的结构和起草规则》(1997年英文版)。本部分与ISO/IEC导则第3 部分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主要差异如下:
(1)按照汉语习惯对一些编排格式进行了修改;
(2)将一些适用于国际标准的表述改为适用于我国标准的表述;
(3)增加了第7 章“编排格式”和第8 章“幅面”;
(4)增加了附录H“标准格式”和附录I “标准中的字号和字体”。
本部分代替GB/T1.1—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 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 第一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和GB/T1.2—1996《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 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 第2 部分:标准出版印刷的规定》。本次修订除参照ISO/IEC导则第3 部分(1997年版)外,还将GB/T1.2—1996的有关内容纳入本部分。
本部分与GB/T1.1—199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1)关于引用文件的规则修订为:区分注日期和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1993年版的4.3.3 ;本版的6.2.3 和6.6.6.5);
(2)不再允许将标准分为篇(1993年版的5.3.2 );
(3)对标准要素的划分进行了调整,分为“规范性要素”和“资料性要素”(1993年版的4.1 ;本版的5.1.3),并对其他相关措辞进行相应变动;
(4)按条文中提及附录的先后次序编排附录的顺序(1993年版的4.4.8、4.5.1、和5.3.6 ;本版的5.2.6、6.3.8、和6.4.1);
(5)参考文献不再作为附录,而是作为与附录不同的要素(1993年版的4.3.3 ;本版的6.4.2);
(6)条文的注不再允许全文连续编号(1993年版的4.5.3 ;本版的6.5.1);
(7)增加了示例的表述规则(见6.5.1);
(8)图和表的注不可以包含要求(1993年版的4.5.4;本版的6.6.4.8和6.6.5.6);
(9)图和表的脚注可以包含要求(1993年版的4.5.2;本版的6.6.4.9和6.6.5.7);
(10)修改了数学公式的内容(1993年版的6.6.1;本版的6.6.9);
(11)增加了标准的编排格式,简化了首页格式并调整了标准其他内容的格式(见第7 章);
(12)增加了对标准幅面的规定(见第8 章);
(13)修改了术语和定义的起草和表述的附录(1993年版的附录B;本版的附录C);
(14)增加了资料性附录“标准中使用的量和单位”(见附录F);
(15)增加了规范性附录“标准格式”(见附录H);
(16)增加了规范性附录“标准中的字号和字体”(见附录I)。
GB/T1是标准化工作导则、指南和编写规则等系列国家标准之一。下面列出了这些国家标准的预计结构及其对应的国际标准、导则、指南,以及将代替的国家标准。
(1)GB/T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ISO/TEC导则第3 部分,代替GB/T1.1—1993、GB/T1.2—1996);
—第2 部分:标准的制定方法(ISO/IEC导则第2 部分,代替GB/T1.3—1997、
GB/T1.7—1988);
—第3 部分:技术工作程序(ISO/IEC导则第1 部分,代替GB/T16733—1997)。
(2)GB/T20000 《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1 部分: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术语(ISO/IEC指南2 ,代替GB/T3935.1—1996);
—第2 部分:采用国际标准的规则(ISO/IEC指南21);
—第3 部分:引用文件的规则(ISO/IEC指南15,代替GB/T1.22—1993);
—第4 部分:标准中涉及安全方面内容的编写(ISO/IEC指南51);
—第5 部分:产品标准中涉及环境方面内容的编写(ISO/IEC指南64)。
(3)GB/T20001《标准编写规则》
—第1 部分:术语(ISO 10241,代替GB/T1.6—1997);
—第2 部分:符号(代替GB/T1.5—1988);
—第3 部分:信息分类编码(代替GB/T7026—1986);
—第4 部分:化学分析方法(ISO 78.2,代替GB/T1.4—1988)。
本部分的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H和附录I为规范性附录,附录A、附录B、附录F和附录G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1--1981、GB1.1--1987、GB1.1--1993;
—GB1--1958、GB1--1958、GB1--1973、GB1.2--1981、GB1.2--1988、GB1.2--1996。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技术审查部、针对新标准的出版发出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应认真组织该标准的宣贯实施;标准起草单位应尽快按照新标准的要求编写有关标准。
2002年1月1日以后上报的国家标准必须按照GB/T1.1—2000的要求进行编写。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标准技术审查部在2002年7月1日以后将不受理未按GB/T1.1—2000的要求编写的国家标准,对未按GB/T1.1—2000的要求编写的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将不予备案。
本标准于2000年12月20日发布。2001年6月1日实施。
GB/T1 《标准化工作导则》分为三个部分: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第2部分:标准的制定方法;
—第3部分:技术工作程序。
本部分为GB/T1的第1部分,对应于《ISO/IEC导则—第3 部分:国际标准的结构和起草规则》(1997年英文版)。本部分与ISO/IEC导则第3 部分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主要差异如下:
(1)按照汉语习惯对一些编排格式进行了修改;
(2)将一些适用于国际标准的表述改为适用于我国标准的表述;
(3)增加了第7 章“编排格式”和第8 章“幅面”;
(4)增加了附录H“标准格式”和附录I “标准中的字号和字体”。
本部分代替GB/T1.1—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 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 第一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和GB/T1.2—1996《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 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 第2 部分:标准出版印刷的规定》。本次修订除参照ISO/IEC导则第3 部分(1997年版)外,还将GB/T1.2—1996的有关内容纳入本部分。
本部分与GB/T1.1—199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1)关于引用文件的规则修订为:区分注日期和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1993年版的4.3.3 ;本版的6.2.3 和6.6.6.5);
(2)不再允许将标准分为篇(1993年版的5.3.2 );
(3)对标准要素的划分进行了调整,分为“规范性要素”和“资料性要素”(1993年版的4.1 ;本版的5.1.3),并对其他相关措辞进行相应变动;
(4)按条文中提及附录的先后次序编排附录的顺序(1993年版的4.4.8、4.5.1、和5.3.6 ;本版的5.2.6、6.3.8、和6.4.1);
(5)参考文献不再作为附录,而是作为与附录不同的要素(1993年版的4.3.3 ;本版的6.4.2);
(6)条文的注不再允许全文连续编号(1993年版的4.5.3 ;本版的6.5.1);
(7)增加了示例的表述规则(见6.5.1);
(8)图和表的注不可以包含要求(1993年版的4.5.4;本版的6.6.4.8和6.6.5.6);
(9)图和表的脚注可以包含要求(1993年版的4.5.2;本版的6.6.4.9和6.6.5.7);
(10)修改了数学公式的内容(1993年版的6.6.1;本版的6.6.9);
(11)增加了标准的编排格式,简化了首页格式并调整了标准其他内容的格式(见第7 章);
(12)增加了对标准幅面的规定(见第8 章);
(13)修改了术语和定义的起草和表述的附录(1993年版的附录B;本版的附录C);
(14)增加了资料性附录“标准中使用的量和单位”(见附录F);
(15)增加了规范性附录“标准格式”(见附录H);
(16)增加了规范性附录“标准中的字号和字体”(见附录I)。
GB/T1是标准化工作导则、指南和编写规则等系列国家标准之一。下面列出了这些国家标准的预计结构及其对应的国际标准、导则、指南,以及将代替的国家标准。
(1)GB/T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ISO/TEC导则第3 部分,代替GB/T1.1—1993、GB/T1.2—1996);
—第2 部分:标准的制定方法(ISO/IEC导则第2 部分,代替GB/T1.3—1997、
GB/T1.7—1988);
—第3 部分:技术工作程序(ISO/IEC导则第1 部分,代替GB/T16733—1997)。
(2)GB/T20000 《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1 部分: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术语(ISO/IEC指南2 ,代替GB/T3935.1—1996);
—第2 部分:采用国际标准的规则(ISO/IEC指南21);
—第3 部分:引用文件的规则(ISO/IEC指南15,代替GB/T1.22—1993);
—第4 部分:标准中涉及安全方面内容的编写(ISO/IEC指南51);
—第5 部分:产品标准中涉及环境方面内容的编写(ISO/IEC指南64)。
(3)GB/T20001《标准编写规则》
—第1 部分:术语(ISO 10241,代替GB/T1.6—1997);
—第2 部分:符号(代替GB/T1.5—1988);
—第3 部分:信息分类编码(代替GB/T7026—1986);
—第4 部分:化学分析方法(ISO 78.2,代替GB/T1.4—1988)。
本部分的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H和附录I为规范性附录,附录A、附录B、附录F和附录G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1--1981、GB1.1--1987、GB1.1--1993;
—GB1--1958、GB1--1958、GB1--1973、GB1.2--1981、GB1.2--1988、GB1.2--1996。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技术审查部、针对新标准的出版发出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应认真组织该标准的宣贯实施;标准起草单位应尽快按照新标准的要求编写有关标准。
2002年1月1日以后上报的国家标准必须按照GB/T1.1—2000的要求进行编写。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标准技术审查部在2002年7月1日以后将不受理未按GB/T1.1—2000的要求编写的国家标准,对未按GB/T1.1—2000的要求编写的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将不予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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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ding520 (威望:0) (广西 柳州) 机械制造 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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