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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料异常处理流程

现在运作中碰到这样的问题:
IQC检查发现来料异常之处理流程:
IQC出异常报告-----品管经理确定退货/特采/选别-------生管判定-----采购判定------如是特采则最终副总签(如是退货则采购判后就退货)

请问各位这样是否合理?能讨论一下你的意见吗?
另外:品管的职责是只判合格/不合格?还是可以直接判退货/特采/选别等?
对“好”的回答一定要点个"赞",回答者需要你的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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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火神车 (威望:0) (广东 东莞) 电子制造 经理 - 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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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公司的情况都不一样,尽量做到适宜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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