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公司的招聘培训程序(欢迎批评)
1. 目的:为保证员工满足其岗位要求的技能。
2.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与产品品质有关的岗位。
3. 相关文件:《QA 工程师要求指导书》、《设备工程师要求指导书》、《制程工程师要求指导书》、
《生管工程师要求指导书》、《操作员要求指导书》、《采购专员要求指导书》、
《IE工程师要求指导书》、《文件管制程序》、《制造部教育训练作业指导书》
4. 权责:
4.1 品质系统部门识别品质相关岗位,并确保相应的岗位资格,技能要求得以建立。
4.2 人事单位安排公共课程培训,每年年底公布下一年度的《公共课程培训安排表》,保存员工的应聘资料、培训记录、考试记录。
4.3 各单位主管安排、考评部门课程培训,并把培训记录交人事单位保存。
5. 流程图:
6. 流程说明:
6.1 人事单位收集培训需求:
6.1.1 各单位在修改作业指导书, 或进行新制程开发时,以及其它合适的时机,应提出培训需求,并以适当的方式把该需求知会人事单位。人事单位应把该需求记录于《临时培训记录表》中。
6.1.2 员工也可以提出自己需要的培训内容,并知会人事单位,人事单位也应把该需求记录于《临时培训记录表》中。
6.2 制定各岗位的技能资格要求:
6.2.1 每年年底责任单位主管应参考《临时培训记录表》,更新本单位的岗位要求指导书。各岗位要求指导书应经过品保单位的评审, 以保证员工受到适当的品保知识培训。
6.3 人事、相关单位安排培训:
6.3.1 人事单位应把各要求指导书中列出的“通用技能培训”项目列入《公共课程培训安排表》中。 若员工已拥有培训课程讲述的技能, 则可不参加培训,但应接受测试。人事单位应保留测试记录。
6.3.2 各单位应保证其员工接受过培训要求指导书中列出的“文件培训”内容,并且培训合格后方可单独从事相应的工作。员工在文件上的签名可当作培训记录。人事单位负责保证所有员工(操作员除外, 人事单位只需要保证操作员接受过“通用技能培训” ),接收过要求的培训。
6.3.3 如果是以上课的方式培训,参与培训的人员应在《课程培训记录表》中签到。
6.3.4 对于各单位临时安排的培训,人事单位应把它们记录在《临时培训记录表》中。《临时培训记录表》中所列出的培训都应有适当的记录, 如《品质通报 Quality Notice》。
6.3.5 生产线的操作员的培训内容可参考《制造部教育训练作业指导书》。经培训测试合格后,操作员应被列入《合格操作人员名单》。
6.4 评估培训结果:
6.4.1 培训后,受训员工应接受适当方式的测试, 如笔试、口试、实做、心得报告等。
6.4.2 品保部应在培训后一个月内,对通过测试的员工进行验证。验证方式包括请受训员工讲出培训内容,核对员工在培训后的一段时间内的工作表现,请受训员工演示某受训内容等。验证结果记录于《QA 6S检查表》中。
6.4.3 未能通过测试或验证的员工应重新接受培训。对于已经列入《合格操作人员名单》中的操作员,应把他/她的名字从名单中划掉。
6.4.4 对于通过培训和验证的员工,若出现一次足以影响客户的重大失误, 则应接受重新培训;若半年内出现三次同类失误,则该员工被判定为不胜任, 应被调整工作或予以辞退。
7. 管制表单:《临时培训记录表》、《课程训练记录表》、《品质通报 Quality Notice》、《QA 6S检查表》
8. 非管制表单:《合格操作人员名单》,《公共课程培训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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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