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9001要求,所需记录
前几天我总结了下9001标准条款中明确要求所需要的记录累计21处,大体罗列了一下:
4.2.3 文件控制
4.2.4 记录控制
5.6.1 总则(评审应包括评价改进的机会和质量管理体系变更的需求,包括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变更的需求。)
6.2.2 能力、培训和意识
7.1 产品实现的策划(对实现过程及其产品满足要求提供证据所需的质量记录。)
7.2.2 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的评审(评审的结果及评审所引发的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
7.3.2 设计和开发输入(应确定与产品要求有关的输入,并保持记录。)
7.3.4 设计和开发评审(评审的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以保持。)
7.3.5 设计和开发验证(验证结果及任何必要的措施应予以保持。)
7.3.6 设计和开发确认(确认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以保持。)
7.3.7 设计和开发更改的控制(更改的评审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
7.4.1 采购过程(评价结果及评价所引发的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以保持。)
7.5.2 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的确认(确认应证实过程实现所策划的结果的能力:过程的评审和批准所规定的准则;设备的认可和人员资格的鉴定;使用特定的方法和程序;记录的要求。)
7.5.3 标识和可追溯性(中有可追溯性要求的场合,组织应控制并记录产品的唯一标识。)
7.5.4 客户财产(当顾客财产发生丢失、损坏或发现不适用的情况时,组织应向顾客报告,并保持记录。)
7.6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控制(a.对照能溯源到国际或国家标准的测量标准,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或在使用前进行校准和验证。当不存在上述标准时,应记录校准或检定(验证)的依据。 此外,当发现设备不符合要求时,组织应对以往测量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和记录。组织应对该设备和任何受影响的产品采取适当的措施。校准和检定(验证)结果的记录应予保持。)
8.2.2 内部审核
8.2.4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记录应指明有权放行产品以交付给顾客的人员。)
8.3 不合格品控制(应保持不合格的性质的记录及随后所采取的任何措施的记录,包括所批准的让步的记录。)
8.5.2 纠正措施(记录所采取措施的结果。)
8.5.3 预防措施(记录所采取措施的结果。)
4.2.3 文件控制
4.2.4 记录控制
5.6.1 总则(评审应包括评价改进的机会和质量管理体系变更的需求,包括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变更的需求。)
6.2.2 能力、培训和意识
7.1 产品实现的策划(对实现过程及其产品满足要求提供证据所需的质量记录。)
7.2.2 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的评审(评审的结果及评审所引发的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
7.3.2 设计和开发输入(应确定与产品要求有关的输入,并保持记录。)
7.3.4 设计和开发评审(评审的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以保持。)
7.3.5 设计和开发验证(验证结果及任何必要的措施应予以保持。)
7.3.6 设计和开发确认(确认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以保持。)
7.3.7 设计和开发更改的控制(更改的评审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
7.4.1 采购过程(评价结果及评价所引发的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以保持。)
7.5.2 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的确认(确认应证实过程实现所策划的结果的能力:过程的评审和批准所规定的准则;设备的认可和人员资格的鉴定;使用特定的方法和程序;记录的要求。)
7.5.3 标识和可追溯性(中有可追溯性要求的场合,组织应控制并记录产品的唯一标识。)
7.5.4 客户财产(当顾客财产发生丢失、损坏或发现不适用的情况时,组织应向顾客报告,并保持记录。)
7.6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控制(a.对照能溯源到国际或国家标准的测量标准,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或在使用前进行校准和验证。当不存在上述标准时,应记录校准或检定(验证)的依据。 此外,当发现设备不符合要求时,组织应对以往测量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和记录。组织应对该设备和任何受影响的产品采取适当的措施。校准和检定(验证)结果的记录应予保持。)
8.2.2 内部审核
8.2.4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记录应指明有权放行产品以交付给顾客的人员。)
8.3 不合格品控制(应保持不合格的性质的记录及随后所采取的任何措施的记录,包括所批准的让步的记录。)
8.5.2 纠正措施(记录所采取措施的结果。)
8.5.3 预防措施(记录所采取措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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