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还没有绑定微信,更多功能请点击绑定

质量资格初级辅导:产品质量法的性质


  《产品质量法》这种将行政法与其他法律规范融为一体的立法方式并不罕见。如果将产品质量管理与产品责任分开规定,可能会导致法律适用的不便。然而,从完善民法的角度来考察,将产品侵权责任规定在《产品质量法》中可能会对民事立法特别是侵权行为立法系统化工作构成障碍。我们强调《产品质量法》的性质,旨在纠正这样一个错误,那就是“打而不罚,罚而不打”。根据《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机关可以对生产者、销售者进行处罚,与此同时,民事主体还可以向产品质量侵权人提出民事诉讼,要求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产品质量法》是关于产品质量管理的一部重要的法律。其中所包含的法律规范十分丰富,从大的方面说,这个法律文件中既有行政法规范,也有民事法律规范,还有刑事法律规范的内容。
 

0 个评论

游客无法查看评论和回复, 请先登录注册

发起人

小编A
小编A

学道、学经、学技皆源于学,时时学、事事学、懂得学、会学、好学;在工作中学,在生活中学,在服务中学;用心学、用脑学、用手学、用“机”学,学以致用、学德并重、学思结合。活到老学到老,终身学习,6SQ之特色。而谦虚之心,好学之神,“二人行”也,“二人行”成长之王也!

推荐文章

文章状态

  • 发布时间: 2011-01-19 15:04
  • 浏览: 536
  • 评论: 0
  • 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