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酒徒笔下的女主角
酒徒笔下的女主角
"很多年以后,在场者提起当时的情景来,双目中还会流露出一缕明亮的色彩。那是怎样惊心动魄的一种美,几乎无法用人世间的语言来形容!那一刻,天地间,所有光亮仿佛都集中起来,照在她的身上,然后倒映回来,晃得人头晕目眩。 她叫白荇芷,京师小四绝,一个以舞娱人的青楼行首。一个出身卑微到无法再卑微,却试图嫁入开国侯府,攀附富贵的女人。一个曾经让王洵沦为全长安的笑话,仕途几近无望的女人。一个在他仓皇出逃,生死未卜之时,把自己毫无保留地交给了他,并从此为他闭门谢客,尽洗铅华的女人。 她一手提刀,一手持盾,周围全都是残破的尸体,衣服上也染满了斑斑点点的红。她就那样摇摇晃晃的走着,随时都可能会倒下,却始终没有倒下。双眼中带着一点恐惧和委屈,嘴角上却挂满了温柔。 这是一个能陪着你一同把盏高歌亦能陪着一起低首无语的女人。一个为了你一句承诺就情愿付出一生的女人。一个可以与你共同面对所有风波而绝不畏缩的女人,一个平时安安静静托庇于你的羽翼之下,关键时刻却能拔出刀来,不顾一切护住你后背的女人。她也许不够高贵,不够文雅。不够世人眼里的贤良淑德,但是,她却能把手放在你的手里,与你相伴走完整个一生。无论前方是繁花似锦,还是风雨如晦! “怪不得将军当年为了她,宁愿跟整个长安城的人为敌。换了我,也绝对不会放弃。”方子陵轻轻叹了气,撩起锦袍,抹干刀刃上的血迹。 当年王洵未曾娶妻,却先把一个歌妓三媒六聘抬回家的事情闹得沸沸扬扬,整个长安城人提起此事来,几乎无不摇头。包括与王洵私交甚好的秦氏兄弟,张巡、马方等,背地里都悄悄嘀咕,觉得他这样做很是不慎重。 歌妓这东西,对于世家子弟来说就是一个玩物,跟小猫小狗差不多。你在外边无论怎么玩,哪怕叫十个女人大被同眠,别人顶多说你一句年少风流。可如果你把一个歌妓娶回家做老婆,哪怕仅仅是一个妾,挑战的也不止是大唐的律法,还要加上整个长安城内那无数看不见的等级壁垒。 但是今天,却没有人再怀疑王洵当初的选择。皇上跑了,朝廷散了,长安城马上就要沦入叛军之手了。什么富贵荣华,什么锦绣前程,都即将成为过眼云烟。只有你曾经爱过和曾经爱你的那个人,还在家门前静静地等着你,不曾改变,也永远不会失去。"以上摘自酒徒《盛唐烟云》,酒徒自己感叹道:“别再诅咒我了,这次女主角没死!”酒徒是有名的心狠,在他笔下的女子爱得越深,死得越美,让读者心越痛。酒徒的隋唐三部曲的前两部中,二个动人的女主角都凄美地死去了,她们把她们的生命给了她们的爱,用一身去守住了一个承诺,也用她们的死,让男主角完成了从内心到行动,从外在到性格的巨大的转变。这两个女主角都不高贵,甚至很下贱和上文中歌妓出身的白荇芷一样,都是人皆可夫的野花,她们从一出场就似乎注定了悲剧的结局,但她们爱得执着,爱得炽热,爱得纯粹,她们不是为了家族,为了名分,为了利益而活着,对于她们来讲,自己所爱的人就是自己的天空,如果谁要是敢于触动这片天,她们会用生命去堵上这个窟窿。因此,酒徒的小说中,虽然写是古代的故事,男主角到了最后都是达官显贵,但是却都不是妻妾成群,一生有这样一个人,就已经足够了。在《隋乱》中,李仲坚(虚构的人物,李渊的族侄,为建成一党,在诸侯争霸天下,逐鹿中原的年代,他陈兵塞上,守住边疆,玄武门后,他把江山交给李世民,离开中土,随母姓改名叫做张仲坚,也就是风尘三侠中的虬髯客)在他讨伐瓦岗的关键时刻,因李渊事发,他被诬陷为隋朝的叛臣,隋朝的军队从背后包围了他,要将他一举拿下。他从奴隶市场上买到的强盗的女儿,他的小妾,石岚带着八个月的身孕,冒着暴雨,狂风,马不停蹄地跑了200多里,给他报信,一路奔波动了胎气,身下的鲜血染红了战马,最后香消玉殒,孩子也没能保住,死在李仲坚的怀中。那段情节让我突然想到了霸王,在那样时刻,还有几个男儿能冷静得下来?史学家几乎一口同声认为项羽在垓下在最后抛弃了子弟兵,带着数百人去闯重围是冲动和不理智的表现,唯大英雄能本色,一个本色的英雄,热血男儿,他的心能不乱吗?也正是有这样的情节安排,李仲坚的独特的性格就能够得到诠释,从那一刻开始,他把很多事情都看透了,江山,权势,功名,都不如守住家园,守住爱自己的人,和自己爱的人,当别人为了江山可以杀自己的亲兄弟,他却把江山当做粪土一样丢给那个人,当别人把名标青史看得比生命都重要,在他看来那一切不过是过往的烟云。这哪里是大英雄?他不是大英雄,因为他是真英雄,是真英雄才能“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在《隋乱》中,小说里最漂亮的女子,红拂女张出尘遇到李仲坚的时候,感叹,真是奇男子,他的心被人占满了,再也容下别的女人了。其他男人的目光中有太多的欲望,而只有李仲坚只是在欣赏,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有情如此,一生何求?第二部《开国功贼》中的程名振,在妻子杜鹃(女强盗)惨死后,为了复仇,整个人都变了,再也没了犹豫,保守,变成决绝,果断的,不顾一切的战场煞神,最终成为了大唐的一代名将(这个人是真实的历史人物)小说是在程名振功成名就后,带着孩子,续弦给杜鹃上坟的情景中结束的。“程名振给自己有倒上了一盏,也给杜鹃倒了一盏,笑了笑,想说些什么。一路上准备好的话,却发现根本不需要说了。鹃子应该知道,她明白的,她从一早就明白的。 缓缓站起身,他拔出腰间横刀,在坟茔前慢慢舞动。当年,她最喜欢站在人群中,看着他舞刀弄枪,虽然他的身手细算下来,还未必如她矫健。 他慢慢舞着,慢慢追忆。如水流光慢慢从眼前飘逝。馆陶县,巨鹿泽,平恩,洺水,上党郡,那么多一起走过的岁月。宛若一朵朵荷花,在记忆的湖水中慢慢绽放。 她看着,一直看着。 巨鹿泽,辽东,卑沙城,高句丽。在刀丛中,只要梦一回头,他便能看见她目光里的关切。 这么多年来,始终如一。”细想起来,我看过这么多历史小说,穿越小说,还没有哪段让人记忆深刻的爱情故事是发生在世家与世家,氏族与氏族之间的男男女女,也是,婚姻不过是世家与世家的利益纠葛,氏族与氏族之间的裙带关系,看重的是名分,可能其中会有爱,但很难说爱得纯粹,爱得刻骨,爱得专一,反倒不如风尘女子,糟糠之妻之间的感情真切。要么是写不好,要么是不好写,要么是写不出,总之不讨俏。
---ps:以防博主 钻石 删文,特此转抄
"很多年以后,在场者提起当时的情景来,双目中还会流露出一缕明亮的色彩。那是怎样惊心动魄的一种美,几乎无法用人世间的语言来形容!那一刻,天地间,所有光亮仿佛都集中起来,照在她的身上,然后倒映回来,晃得人头晕目眩。 她叫白荇芷,京师小四绝,一个以舞娱人的青楼行首。一个出身卑微到无法再卑微,却试图嫁入开国侯府,攀附富贵的女人。一个曾经让王洵沦为全长安的笑话,仕途几近无望的女人。一个在他仓皇出逃,生死未卜之时,把自己毫无保留地交给了他,并从此为他闭门谢客,尽洗铅华的女人。 她一手提刀,一手持盾,周围全都是残破的尸体,衣服上也染满了斑斑点点的红。她就那样摇摇晃晃的走着,随时都可能会倒下,却始终没有倒下。双眼中带着一点恐惧和委屈,嘴角上却挂满了温柔。 这是一个能陪着你一同把盏高歌亦能陪着一起低首无语的女人。一个为了你一句承诺就情愿付出一生的女人。一个可以与你共同面对所有风波而绝不畏缩的女人,一个平时安安静静托庇于你的羽翼之下,关键时刻却能拔出刀来,不顾一切护住你后背的女人。她也许不够高贵,不够文雅。不够世人眼里的贤良淑德,但是,她却能把手放在你的手里,与你相伴走完整个一生。无论前方是繁花似锦,还是风雨如晦! “怪不得将军当年为了她,宁愿跟整个长安城的人为敌。换了我,也绝对不会放弃。”方子陵轻轻叹了气,撩起锦袍,抹干刀刃上的血迹。 当年王洵未曾娶妻,却先把一个歌妓三媒六聘抬回家的事情闹得沸沸扬扬,整个长安城人提起此事来,几乎无不摇头。包括与王洵私交甚好的秦氏兄弟,张巡、马方等,背地里都悄悄嘀咕,觉得他这样做很是不慎重。 歌妓这东西,对于世家子弟来说就是一个玩物,跟小猫小狗差不多。你在外边无论怎么玩,哪怕叫十个女人大被同眠,别人顶多说你一句年少风流。可如果你把一个歌妓娶回家做老婆,哪怕仅仅是一个妾,挑战的也不止是大唐的律法,还要加上整个长安城内那无数看不见的等级壁垒。 但是今天,却没有人再怀疑王洵当初的选择。皇上跑了,朝廷散了,长安城马上就要沦入叛军之手了。什么富贵荣华,什么锦绣前程,都即将成为过眼云烟。只有你曾经爱过和曾经爱你的那个人,还在家门前静静地等着你,不曾改变,也永远不会失去。"以上摘自酒徒《盛唐烟云》,酒徒自己感叹道:“别再诅咒我了,这次女主角没死!”酒徒是有名的心狠,在他笔下的女子爱得越深,死得越美,让读者心越痛。酒徒的隋唐三部曲的前两部中,二个动人的女主角都凄美地死去了,她们把她们的生命给了她们的爱,用一身去守住了一个承诺,也用她们的死,让男主角完成了从内心到行动,从外在到性格的巨大的转变。这两个女主角都不高贵,甚至很下贱和上文中歌妓出身的白荇芷一样,都是人皆可夫的野花,她们从一出场就似乎注定了悲剧的结局,但她们爱得执着,爱得炽热,爱得纯粹,她们不是为了家族,为了名分,为了利益而活着,对于她们来讲,自己所爱的人就是自己的天空,如果谁要是敢于触动这片天,她们会用生命去堵上这个窟窿。因此,酒徒的小说中,虽然写是古代的故事,男主角到了最后都是达官显贵,但是却都不是妻妾成群,一生有这样一个人,就已经足够了。在《隋乱》中,李仲坚(虚构的人物,李渊的族侄,为建成一党,在诸侯争霸天下,逐鹿中原的年代,他陈兵塞上,守住边疆,玄武门后,他把江山交给李世民,离开中土,随母姓改名叫做张仲坚,也就是风尘三侠中的虬髯客)在他讨伐瓦岗的关键时刻,因李渊事发,他被诬陷为隋朝的叛臣,隋朝的军队从背后包围了他,要将他一举拿下。他从奴隶市场上买到的强盗的女儿,他的小妾,石岚带着八个月的身孕,冒着暴雨,狂风,马不停蹄地跑了200多里,给他报信,一路奔波动了胎气,身下的鲜血染红了战马,最后香消玉殒,孩子也没能保住,死在李仲坚的怀中。那段情节让我突然想到了霸王,在那样时刻,还有几个男儿能冷静得下来?史学家几乎一口同声认为项羽在垓下在最后抛弃了子弟兵,带着数百人去闯重围是冲动和不理智的表现,唯大英雄能本色,一个本色的英雄,热血男儿,他的心能不乱吗?也正是有这样的情节安排,李仲坚的独特的性格就能够得到诠释,从那一刻开始,他把很多事情都看透了,江山,权势,功名,都不如守住家园,守住爱自己的人,和自己爱的人,当别人为了江山可以杀自己的亲兄弟,他却把江山当做粪土一样丢给那个人,当别人把名标青史看得比生命都重要,在他看来那一切不过是过往的烟云。这哪里是大英雄?他不是大英雄,因为他是真英雄,是真英雄才能“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在《隋乱》中,小说里最漂亮的女子,红拂女张出尘遇到李仲坚的时候,感叹,真是奇男子,他的心被人占满了,再也容下别的女人了。其他男人的目光中有太多的欲望,而只有李仲坚只是在欣赏,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有情如此,一生何求?第二部《开国功贼》中的程名振,在妻子杜鹃(女强盗)惨死后,为了复仇,整个人都变了,再也没了犹豫,保守,变成决绝,果断的,不顾一切的战场煞神,最终成为了大唐的一代名将(这个人是真实的历史人物)小说是在程名振功成名就后,带着孩子,续弦给杜鹃上坟的情景中结束的。“程名振给自己有倒上了一盏,也给杜鹃倒了一盏,笑了笑,想说些什么。一路上准备好的话,却发现根本不需要说了。鹃子应该知道,她明白的,她从一早就明白的。 缓缓站起身,他拔出腰间横刀,在坟茔前慢慢舞动。当年,她最喜欢站在人群中,看着他舞刀弄枪,虽然他的身手细算下来,还未必如她矫健。 他慢慢舞着,慢慢追忆。如水流光慢慢从眼前飘逝。馆陶县,巨鹿泽,平恩,洺水,上党郡,那么多一起走过的岁月。宛若一朵朵荷花,在记忆的湖水中慢慢绽放。 她看着,一直看着。 巨鹿泽,辽东,卑沙城,高句丽。在刀丛中,只要梦一回头,他便能看见她目光里的关切。 这么多年来,始终如一。”细想起来,我看过这么多历史小说,穿越小说,还没有哪段让人记忆深刻的爱情故事是发生在世家与世家,氏族与氏族之间的男男女女,也是,婚姻不过是世家与世家的利益纠葛,氏族与氏族之间的裙带关系,看重的是名分,可能其中会有爱,但很难说爱得纯粹,爱得刻骨,爱得专一,反倒不如风尘女子,糟糠之妻之间的感情真切。要么是写不好,要么是不好写,要么是写不出,总之不讨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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