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还没有绑定微信,更多功能请点击绑定

FSC认证/PEFC认证为何对木材、木纸品相关行业如此重要?


近十年来,环境的破坏导致的自然灾害频频出现,生存让我们不得不重视自然的保护。曾有专家提供过一张十年前和一张现在的地球外观图,差距很明显,仅仅目光扫过,就发现十年前地球以蓝、绿色为主打,十年后绿色地带逐步被橙色侵蚀,森林面积在快速退减。因此国际上一直对森林的保护采取着各种可持续发展的保护与法律措施。
欧盟对于森林保护就提出了EUTR法规:欧盟木材监管(EUTR)The European Union Timber Regulation (EUTR)。
EUTR法规主要包含以下要求:
EUTR法规要求进入欧盟市场的木材及木制产品的企业承担一种义务,即木材不是来自非法采伐的森林。它还对欧盟内部的从事这些产品贸易的机构提出了要求,这些产品包括的门类十分广泛,只有一些明显是循环利用项目及其材料的情况例外。
EUTR法规的基本要求为,对进入欧盟市场的木材制品的第一个订(供)货人(定义为“运营人”)实行“尽责调查”程序,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来源于“非法采伐”木材制品进入欧盟市场的风险。但是,在欧盟内部采购的贸易商并不要求进行“尽责调查”,不过必须保存从其它机构运输过来的记录。为了符合欧盟木材法规,要求每一个运营者执行记录制度,进行“尽责调查”。这可以是他们自己已经建立的制度,或者是由第三方制定的制度。所有相关的记录必须保存5年,如果需要的话还必须提供合格的证据。但是向一般公共部门和最终消费者的销售记录不属于该项法规规定的范围。

欧盟木材规则制定的“尽责调查”制度包含3个要素:
(1)资料
(2)风险评估程序
(3)风险减轻程序
一些大公司可能已经有一套制度来替代“尽责调查”,一样可以满足要求,而且可以由成员国的合法机构进行详细审查。但是一些中小型企业可能没有这套制度,所以欧洲木材法规允许这些企业利用监督机构的“尽责调查”制度对“运营者”是否符合法规要求实施调查。监督机构将为没有自己的“尽责调查”制度的“运营者”提供“尽责调查”制度,并且保持良好地运作。根据欧洲木材法规,这些机构不仅有提供“尽责调查”制度的责任,而且要监督制度的实施,如果“运营者”未能适当地应用这套制度,应采取措施来帮助他们。欧盟将委托监督机构,而且将在欧盟的官方刊物上公布和保存这些机构的名单及其网址。
在风险评估程序中,应用认证很有意义,即应用森林认证(FSC认证)或森林认证认可计划(PEFC认证)。经过认证(FSC认证/PEFC认证)的产品和材料可能是低风险的。
EUTR法规要求处罚是“有效的、适度的,有劝阻作用的”,可能包括以下内容:
1、罚金与对环境的损害、有关的木材/木制品的价值、税收损失和其它因违反规则造成的经济损失成一定比例。
2、扣押或没收有关的木材/木制品。
3、立即暂停或吊销贸易执照。

以下是EUTR法规主要的关键日期:
2010年10月20日,欧盟委员会批准EUTR法规;
2011年6月3日,欧盟成员国委任负责实施EUTR法规的管辖机构及负责人。在英国,由食品和乡村事务部的环境司的国务秘书卡罗林.斯皮曼担任;
2012年3月3日,将批准监督机构的认可/撤消规则;
2012年6月3日,将批准保证在全欧盟统一执行尽责调查的详细制度;
2013年3月3日,EUTR法规生效。从该日起,与木材和木制品供应链有关的企业必须了解并保证遵守EUTR法规,或者保证他们自有的制度是符合EUTR法规的。欧盟成员国对违反EUTR法规的处罚条例完成制定。
随着2013年3月3日的逼近,如果您从事木材、木制品相关产品外销,上海明傲建议您尽早进行FSC认证/PEFC认证,以符合EUTR法规的要求,及时避免您的经济损失,避免货物被扣押或没收的风险,避免暂停或吊销贸易执照的尴尬,及早进行FSC认证/PEFC认证,更能及时把握商机,提高企业竞争力,FSC认证/PEFC认证让您外销畅通无阻。

0 个评论

游客无法查看评论和回复, 请先登录注册

发起人

Ryan验厂
Ryan验厂

验厂咨询

推荐文章

文章状态

  • 发布时间: 2013-10-28 09:16
  • 浏览: 3391
  • 评论: 0
  • 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