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还没有绑定微信,更多功能请点击绑定

请教:抽样检验中拒收数不为零,接收批中不合格品的处理

在抽样检验中出现这样的情况:接收数为3.拒收数为5,当不合格数为4时,样本中的不合格品如何处理,批量又如何处理?
我认为:样本中的不合格品修理或废弃;批量经全数检查后使用.但我所在的公司全数检查是由生产部门担当的,若要实施全数检查就得由生产部门担当,生产部门非常不满意.请问各位有何良策!
对“好”的回答一定要点个"赞",回答者需要你的鼓励!
已邀请:

baiyun (威望:0) - 我学习,我快乐!

赞同来自:


同意该观点。在计数调整型抽样方案(如MIL-STD-105E)中,当实施放宽检查时,可能会出现这种情况,Ac=3,Re=5,当样本中不良品数为4时,按调整型抽样的转移规则,此批勉强接受,但从下一批起恢复正常检查,正常检查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了(当然,二次抽样例外)。

17 个回复,游客无法查看回复,更多功能请登录注册

发起人

扫一扫微信订阅<6SQ每周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