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抽样检验中拒收数不为零,接收批中不合格品的处理
在抽样检验中出现这样的情况:接收数为3.拒收数为5,当不合格数为4时,样本中的不合格品如何处理,批量又如何处理?
我认为:样本中的不合格品修理或废弃;批量经全数检查后使用.但我所在的公司全数检查是由生产部门担当的,若要实施全数检查就得由生产部门担当,生产部门非常不满意.请问各位有何良策!
我认为:样本中的不合格品修理或废弃;批量经全数检查后使用.但我所在的公司全数检查是由生产部门担当的,若要实施全数检查就得由生产部门担当,生产部门非常不满意.请问各位有何良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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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iyun (威望:0) - 我学习,我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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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该观点。在计数调整型抽样方案(如MIL-STD-105E)中,当实施放宽检查时,可能会出现这种情况,Ac=3,Re=5,当样本中不良品数为4时,按调整型抽样的转移规则,此批勉强接受,但从下一批起恢复正常检查,正常检查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了(当然,二次抽样例外)。